停水、涨价、水质差?城市供水管理条例这几条铁律,谁也绕不过

《城市供水条例》也就是国务院发布的第158号令, 从1994年5月开始实施, 在我国的城市供水领域中起到了基础性行政法规的作用, 它覆盖了供水规划、建设、运营、价格、水质、用户权益这些环节形成的全链条。

用一句话来概括其核心原则就是: 水价由政府进行决定, 停水事项必须事先获得批准, 水质标准有明确的底线要求, 同时对于赔偿问题也有相应的标准可以遵循。下面会根据用户最为关心的四个重要维度, 对其中关键的条款内容进行拆解和说明。

水价:供水企业无权自行涨价

条例第十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也就是城市供水的价格是由政府来定价的, 这里面遵循了经济合理、财务可持续、量价挂钩这些原则, 水价的调整必须经过市或者县里面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批, 供水这个企业不能说自己经营有困难啊, 或者说成本上涨了, 然后就开始自己把价格给调上去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城市供水管理条例,要是用户遇到了那种没有经过审批的价格变动情况, 就可以去向当地的发改委, 也就是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停水:提前24小时通知是硬性规定

条例里面的第二十条讲到了一个事, 这个事是关于供水企业的。就是说, 如果这个企业因为要维护设施, 或者是检修什么的需要临时把水给停了, 那它就必须得经过上面那个管供水的行政部门批准。而且, 还得提前24个小时来通知到这个用户。再一个就是, 如果是遇到了那种事故导致水断了, 那就必须马上去组织人抢修。

同时, 还得告诉人家预计要花多长时间才能恢复供水。要是没有按规定先通知就停了水, 那这时候用户可就有权理了。他们因为这个停水造成了直接的损失鹤壁市辅仁中学,比如餐饮店没法营业关门不干了, 家里的设备损坏啦等等这类情况, 都可以向这个供水企业去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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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国家标准是法定底线

条例之中的第二十一条作出了明确的强制要求, 这种要求的核心内容就是城市供水必须符合国家所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而这一标准的编号是GB5749, 为了做到这一点, 从事供水业务的企业必须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去安装各种检测仪器, 并且需要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工作, 最后还要面向社会公众公布最终的检测结果情况。

当用户发现自家用水出现异常情况的时候, 比如水体变得浑浊了、有了令人不悦的异味或者是色度超过了标准的限制等等, 用户拥有权利直接要求提供供水服务的企业出具相应的正式检测报告, 同时, 用户也可以选择不向企业施压, 而是转而向相关领域的政府管理部门提出抽样检测的申请, 这些部门具体包括卫生健康部门以及市场监管部门。

用户权益与维权路径

该条例赋予了用户三项核心的权利, 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查询权指的是用户具有权利去查询水价的收费标准以及用水的具体数量, 并且还可以查看缴费的详细记录。

如果在对水质或者计费的情况有意见的时候, 是可以要求检测的那家机构给出一份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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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供水企业在某些方面出现了过错, 比如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擅自停止了供水、提供的水质没有达到相关的标准、或者拥有的设施发生了损坏却没能及时进行修复, 从而导致了你产生了直接的经济损失。那么这种情况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这就是所谓的索赔权。

当发生纠纷需要维权的时候, 你可以按着下面这个顺序去操作。第一是先找供水的企业客服进行沟通协商。要是协商没弄好, 接下来就去那个管着供水的行政主管部门, 比如住建局或者水务局去投诉。

要是这步还没解决, 就再拨打一二三四五的市民热线反馈情况。到了最后这一环, 要是前面都没辙, 就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直接提起诉讼来解决问题。

条例原文与配套文件查询

如果你想了解《城市供水条例》的全文, 还有各地制定的那些配套实施细则的话, 那么你可以去各个地方政府的官方网站上面查找, 一般是在他们网站的“规章库”栏目或者“规范性文件”栏目里面进行搜索这个操作就可以了。

像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这些大城市呢, 已经专门出台了针对本地情况的地方性供水条例, 在这些条例当中, 对于停水通知具体的时限是多少、水质检测到底需要多少频次来进行一次, 还有对二次供水这块内容怎么进行管理, 都有一些更加具体、更加详细的规定设置, 所以建议你结合你自己所在地方的相关法规资料来进行查阅这样会好一些。

您可以去访问 www.hbsfqeduy.cn 这个网址, 获取相关条文的对照解读内容, 并且还能参阅各地执行细则的汇编资料以供参考。

常见误区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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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以为水价那是可以随便往上调的,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实际上水价的制定是由政府来确定的, 相关审批权力并不在其他地方, 而是集中在专门负责价格的部门手中。

很多人认为检修的时候停水是不需要去通知的, 这个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根据法律规定二十四小时的提前通知是一项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如果这一通知没有做到那就是违规行为。

"小区二次供水与供水企业无关"这一说法, 并不完全正确。当设施完成产权移交后, 其管理权便纳入到供水企业的统一管理之中而在未完成移交之前则由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来进行负责,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水质标准在此过程中是始终保持不变的。

上面这些内容构成了关于用户端的权利和义务的核心框架, 这个框架是基于《城市供水条例》来的。如果在实际中碰到了具体的争议问题, 那么建议你首先要把相关的证据给固定下来, 这些证据可以包括水单、照片还有录音等等。

在做好了这些准备工作之后, 再按照上面提到的那些步骤和路径, 一步一步地向上或者向相关部门去推进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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