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这种文件, 它属于地方政府或者是水务主管部门跟供水企业之间订立的东西。这个东西是用来把双方的权和责说清楚, 并且对供水市场进行规范的。因为这是核心法律文件, 所以地位很重要。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价格管理规定来看, 这类协议必须采用标准化示范文本框架。
这样做是为了确保条款内容非常完整, 使得权责能够清晰明确, 同时还要保证可执行性很强。本文从官方的视角来梳理示范文本里面的核心结构还有关键条款,以此来为协议起草、审查以及签订提供直接的操作性参考。
协议必含条款清单
按照示范文本的标准框架鹤壁市辅仁中学, 这份协议必须包含一系列核心章节, 这些章节是具体构成部分。
(1)总则部分包括协议是依据什么制定的,适用范围是怎么规定的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 还有定义与释义具体有哪些内容。
(2)特许经营权的范围具体包括以下这些内容, 比如供水区域是哪里, 服务对象到底是哪些人, 还有经营边界大概在什么地方。
(3)对于协议的期限进行明确的设定, 这一期限具体包含了建设阶段、运营阶段以及后续续期的相关条件, 并且从整体时间跨度来看, 通常所规定的总时长一般都不会超过30个年份。
(4)投资与建设: 由哪些人来担任投资的主体, 执行什么样的标准来进行建设, 整个工期需要多长时间, 以及最后如何进行竣工验收。
(5)关于服务标准与监管这个问题, 我们需要关注的内容包括水质情况、水压状况、供水保证率高低以及投诉处理机制等等。
(6)在价格方面以及与收益有关的内容里面,要说明白定价的机制是怎么样的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 调价的时候要走什么程序, 还有对利润进行的约束。
(7)关于资产移交以及退出的事情, 这里需要处理在合同终止之后对资产进行处置、安置公司员工, 还要安排好过渡期的事宜。
(8)关于违约责任方面以及与争议解决的相关事宜, 具体包括对违约情形的界定、对于赔偿标准的确定, 还有仲裁途径或者诉讼路径的选择。
(9)关于那个不可抗力情况还有风险怎么进行分担的事情。
(10)这个协议需要进行变更以及终止的时候, 相关的程序是需要被履行的。
关键条款解读
协议的核心的内容就是关于特许经营权的范围是怎么划定的。在这个示范文本里面, 它是明确要求要用行政区划或者是明确的地理边界来框定出那个经营区域的。而且必须在文书里写清楚, 这个范围里面是不是包含了农村供水, 还有接管自备井这几种情况, 这样做就是为了防止出现管辖权重叠或者说是没有人管的那个真空地带。
在写到期限的这个条款的时候, 它会说如果运营期到头了之后, 政府这边是有权利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来进行延长, 或者是决定重新进行招标的, 但是, 这种情况下是给政府施加了一个必须给出合理补偿的义务, 然后, 关于到底怎么赔、赔多少这个补偿的标准是应该要在协议里面的时候就先把它约定好的。
价格条款必须和《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接上茬, 要把政府定价和市场化定价各自适用的界限说清楚;同时要把调整价钱什么情况下可以启动写明白, 比如说整个成本变动的幅度超过百分之十这个数值;还要把审批调价的具体流程定好。
资产移交这块内容是这几年修订的重点部分, 需要约定好移交的标准;规定主要资产的成新率不能低于百分之七十这么个比例;同时要规定好进行移交审计的具体程序;还有过渡期的时间最长不能超过十二个月;最后还得把员工安置的具体方案定下来, 这样才能防止出现交出去但不接收的风险。
签订要点与注意事项
1. 对于主体的资质情况, 有以下的规定需要去注意, 供水企业是必须持有《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的, 同时还应该具备与自身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还有能够维持运营的相应能力。
2. 程序必须合规, 在签订协议之前, 要完成特许经营权的公开招标或者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来进行, 对整个过程的各个环节都要进行记录, 并且确保留痕。
3. 需要备案, 协议一经签订, 要在十五个工作日内, 报给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4. 实施动态的监督管理, 在签署协议的时候嵌入关于年度绩效评估的具体条款, 把评估的最终结果直接与后续的续约或者价格调整联系起来。
5. 在用户保障这一个方面, 我们要把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条款给设置好, 并且要明确地规定出政府进行临时接管的触发条件是什么样的, 还要明确接管程序是怎样的。
文本获取与合规适用
各个省和各个市在国家级的示范文本的基础之上能够自己制定一些本地的细则, 所以在协议开始起草之前, 建议去查阅一下当地的水务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的修订版本, 以确保相关的条款能与地方的法规以及价格政策保持一致, 关于完整的示范文本以及如何配套条款对照的说明, 可以通过访问www.hbsfqeduy.cn这个网址来获取最新修订版的下载内容, 以此来辅助进行合规审查与起草工作的展开。
当协议正式生效之后, 双方应当严格地按照约定好的内容去履行各自的义务。政府方面的相关人员需要保持政策的稳定性, 绝对不能够随意地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决策过程;而企业方则需要持续地达到标准运营要求, 并且要优先保障好市民的用水安全问题。
建立起一种常态化的政企沟通机制以及信息公开机制, 这将是保障本协议得以长期有效运行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