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城市供水管理规定全文:供水责任、收费标准与用户须知

施甸县城市供水管理规定这一事情, 是专门用来管施甸县行政区域里面那些有关城市公共供水的行为, 还有相应的管理工作的。

这个规定里面对供水单位以及用水的用户这两方的权利和义务做了明确的说明, 同时也对供水设施是怎么建起来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该怎么做, 还有水质该怎么进行管理进行了规范, 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城市供水的安全, 并且满足居民基本的生活用水需求。

而在施甸县这边,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被指定为本地区进行城市供水管理的工作部门, 由他们来负责实施这个规定里的各项要求, 并且还承担着日常的监督管理的职责。

供水管理职责

供水单位得按照法律要求拿到城市供水许可证,然后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 提供不间断的供水服务, 供水单位需要负责公共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抢修工作, 同时还要承担供水管网的检修与更新改造义务, 城市供水设施专项规划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供水、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等部门一起编制, 然后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之后再进行实施。

要把新建的、改建的、以及扩建的工程项目的配套供水设施这些东西, 统统都纳入到城市供水设施的统一规划的大局里面去。然后呢, 必须做到要和那些主体工程是同步进行设计的, 也是同步进行施工的, 同时也是要同步投入使用的。

水质检测与安全管理

供水单位需要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 供水的水质必须符合国家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也就是编号为GB 5749-2022的强制性规定, 供水单位每月至少要对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各开展一次全项目的水质检测工作, 检测结果需要及时向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并且要向社会各界公示。

一旦发现了水质是不符合标准的状况, 或者是发生了导致污染的紧急事故, 负责供水的单位必须马上停止往外面送水这个行为。接着需要立刻去采取那些应急处理的办法来控制局面。

还要在两小时之内的时间里, 向县上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以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工作。与此同时一定要及时把这件事告诉受到影响的用水用户, 让他们知道情况。

用户用水与收费标准

用水的用户必须按照已经被确认的那种用水用途来使用自来水, 不可以擅自地去改变用水的实际性质, 也不可以进行违规的转供水操作。施甸县的城市供水价格是由该县的人民政府里面负责价格的部门来确定怎么算的, 它是根据已经核算好的成本和合理的利润来核定的, 并且实行分类进行计价的办法。

其中, 居民生活用的水是要执行阶梯式的水价制度的, 而对于非居民用的水、特种用水以及需要计量计算的水, 则是分别去执行各自对应的价格标准。

那些需要进行用水操作的用户, 必须要按照规定的期限把水费给缴纳清楚;要是没有按时缴纳的, 那么供水单位就得按照每一天来加收违约金, 这个违约金的数额是欠缴金额的一个千分之三的具体比例。如果遇到属于困难群体的人员情况的话, 就完全是要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所发布的相关减免政策来进行执行。

禁止行为与违规处理

任何单位以及任何个人, 都不允许去做下面这些事情。比如说擅自去连接公共供水管道。比如说擅自去改动或者拆卸那些供水设施设备。比如在供水设施所规定的保护范围内部, 去做那种会危害供水安全的施工作业。又比如说向供水管网里面排放有毒和有害的物质。

要是出现了違反本规定的情况, 那么就会由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来责令大家限期改正。而且还可能会处以一万元到十万元的罚款。如果情节非常严重的话, 将会吊销取水许可证或者供水许可证。具体的处理结果会根据违法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用户可以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 也可以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处理, 并且反馈结果。

施行说明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此前施甸县颁布的有关城市供水管理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 以本规定为准。


大城群众说事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朝阳路 11 号
联系电话:办公室 0875-8127218,咨询/报修 0875-812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