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总量是指, 在一个自然的年度里, 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依靠那些输配管线,向多种多样的用户真正提供出去的水量的总合, 这个总合包括居民日常使用的活水、工商业经营所使用的活水, 以及市政方面各种杂项用途所消耗的活水。
根据《城镇供水统计管理规定》里的条条框框, 这一类指标是以“万吨”作为最基础的统计单位来计算的, 并且是由各级别的水务主管部门负责, 按年进行汇总和上报的。
统计口径与计算方法
1. 纳入范围: 在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进行管理的管网体系之内, 向包括居民、工业部门、商业单位、行政机关以及市政用途(例如道路冲洗工作, 还有绿化喷灌活动等用户)在内的各类对象, 所输送的所有的水量。
2. 计量方式是采取这样的办法, 它是依据咱们用户在终端安装的水表上面累计积累下来的读数来把数据汇总到一起的, 对于那些区域里面没有安装水表的情况, 是打算按照管道的管径大小加上运行的时间长短来进行估算, 这个估算的比例是不会超过总供水量的百分之三的。
3. 扣除与剔除: 在核算的时候, 管网漏损也就是产销差这一块数据, 会被计入到总的供水量里面去, 但是不会被计算在售水量里, 而像是消防用水还有抢险救灾这种不属于常规的用水量, 需要被单独列出来显示, 它们是不被纳入到常规供水总量的统计范围之内的。
官方数据查询渠道
有关城市供水总数量这一类数据的办法, 就是去下面这些被承认是有权威的途径那里进行查询和获取动作, 并且所有的这些数据项目, 都是已经经过了统计相关部门的审查与核对工作:
各市(县)统计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各市、自治州以及县级行政区的水务部门, 或者供水管理服务单位, 它们所发布的那个年度报告。
这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辑并且发布的, 叫做《城市建设统计年鉴的那一本书记。
在全国水利综合信息服务平台(www.ldrk.org.cn)这个平台上, 存在一个被称为“城镇供水”的专门栏目, 该栏目内部提供年度数据的汇总情况, 并且包含对各省份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的表格。
建议首先去仔细翻一翻那个统计年鉴, 或者去认真看一看那份统计公报, 因为这些资料里头的各种数据口径都是完全统一的啊, 并且这些数据来源都是可以一路追溯得清清楚楚的。
近年全国概数参考
| 年度 | 全国城市公共供水总量(亿m³) | 同比变化 |
|---|---|---|
| 2022 | ≈590 | +1.8% |
| 2023 | ≈605 | +2.5% |
| 2024 | ≈618 | +2.1% |
需要注意的是, 上述内容仅属于大致估算的大概数字。如果你需要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的分市场数据的话, 就必须以各地发布的统计公报里的具体内容作为标准依据来进行确定和核对。
常见问题
城市供水总量与"用水量"有何区别?
供水总量这个指标, 是属于供给这一侧的, 它代表的含义是管网那里实际输出去了的水量有多多。用水量这个指标, 是属于需求这一侧的, 它代表的含义是用户端那里实际消耗掉的水量有多少。
把供水总量减去用水量, 所得到的这个差额, 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管网发生漏损的部分加上表后发生损失的部分加起来的结果, 就是这么一个东西。
不同城市能否直接比较供水总量?
不能直接拿绝对数值做比较。应该去推荐使用“人均日供水量”这个作为标准化指标, 也就是单位是升每人在每一天, 然后在消除了人口规模上面存在的差异情况之后, 再去执行横向对比的操作。
数据发布节奏如何?
年度供水总量的这些个数据, 它们一般都是在次年的1月份到4月的这段时间里面, 陆陆续续地进行发布。而那些季度以及月度的运行数据情况呢, 则可以通过查看那些供水企业所公开报表, 或者是通过登录一下水务局的官方网站来进行查询。
使用注意事项
在引用城市供水总量数据的时候, 一定要把数据来源、统计的年度以及口径的范围都标注清楚。如果不同年份之间的统计口径发生了调整, 比如说新增了一些市政用水被纳入了统计当中, 那么在进行对比分析的时候必须要把这些情况解释说明一下, 这样才能够避免大家因为不理解而产生错误的解读和数据误读的情况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