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管理条例》, 也就是国务院颁发的第158号命令, 是在一九九四年颁布的, 后来又在二零一八年进行了修订, 《城市供水管理条例》是我国在城市供水这一个领域里面最核心的一个行政法规, 这个法规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主管的, 然后具体的执行工作, 是由各地方的住建部门, 以及供水企业来具体负责的。
该条例确立了总体原则, 这个总体原则的内容是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大力普及、严格管理以及保证质量。这一条例覆盖了全链条环节, 具体包括用水源保护、进行工程建设、提供营业服务、实施水质监管以及对用户进行管理。它是供水企业进行合规运营的根本依据, 同时也是用户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根本依据。
供水规划与水源保护
城市供水这件事, 必须把它纳入到城市的总体规划里面去进行考虑才行。
在县级以上这个层级的地方政府, 应当由他们来组织并且编制出供水的专项规划, 同时还要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给明确划分出来并划定界限, 至于那些已经被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地方之内,则是绝对严禁排放任何污染物的, 也严禁设置像是垃圾场这类可能对水质造成危害的活动。
如果是想要新建、或者改建、又或者是扩建有关供水基础设施的工程的话, 那就必须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才可以, 如果未经过正式的批准程序, 那么就是擅自施工, 这是不允许的哟。
营业管理与用户制度
供水企业必须取得供水经营服务资质, 才可以开展营业活动, 并且要实行一户一表的计量方式。用户不可以擅自对供水设施进行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如果需要变更用水性质或者变更用水容量, 需要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 并且办理相关手续。
水费的执行标准是政府定价, 这个定价结果是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 供水企业是不允许的, 不准许在核准的价格之外再收取任何费用, 也不准许去增设任何收费的名目。
水质标准与检测
供水企业必须遵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这样才能开展生产以及供应的工作。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每月至少要检测一回, 检测结果要定期向全社会进行公布。
要是用户对水质存在异议的话, 供水企业须在48小时之内完成复检并作出书面回复。如果确实属于水质不合格的情形, 就得退还当期不合格水量对应的那部分水费。
停水通知与应急保障
因为施工, 还有维修工作需要临时停水的情况下, 必须要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那些受到影响的范围内用户, 不过紧急抢修这种情况是不算在内的, 如果计划停水的时间超过了四个小时, 那必须要是报告给供水主管部门, 让他们批准才行, 并且要提前向社会进行公告, 一旦是遭遇了自然灾害, 或者是发生了重大事故的时候, 那就必须立即启动供水应急预案, 并且要优先恢复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法律责任与处罚
如果供水企业弄出了水质污染的情况, 或者是不打招呼就自己决定停水、减少供水供应, 这种情况下是由主管部门来下达命令要求其改正错误的行为, 并且还需要对其处以罚款的惩罚举措。要是这种行为给用户造成了损失的话, 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对于用户方面来说, 如果是私自进行接驳供水管道, 或者是偷偷摸摸地盗用供水资源的行为, 供水企业是有权利去追缴应该缴纳的水费用的, 同时还可以对其处以相应的罚款处罚手段;而如果用户破坏了供水设施, 并且导致了严重后果的出现这样的情况, 那么就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或者是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 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督渠道与投诉机制
当用户对供水服务表示不满的时候, 是完全可以去拨打那个12345的政务热线的。同时呢, 还可以去拨打当地住建部门的监督电话来反映情况。除此之外, 用户也可以通过所在城市里面的供水信息公开平台来进行操作。比如说, 像www.hbsfqeduy.cn这样的地方供水服务平台就是其中的一种。
借助这些平台, 用户可以非常清晰地查到停水公告是什么样的。还有水质公报也是在这些平台上可以查询得到的。另外, 水费的明细情况同样是能够透过这些平台知晓的。当投诉被受理之后, 相关部门必须要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的结果。一旦超过了这个期限还没有处理的话, 用户就可以向上一级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这份条例在城市供水管理方面发挥着就像是基础法律一样的作用, 所有地方的供水管理方法都不能和这个条例互相冲突。
当出现具体的纠纷问题的时候, 建议大家首先应该对照着这个条例里面相对应的条款, 并且结合地方上的具体实施细节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需要的时候可以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去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