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条例》是国务院在1994年以第158号令的形式颁布的, 它是我国城市供水管理工作基础性的行政法规。该条例明确了城市公共供水的建设、运营、水质、收费以及用户义务等核心规则。
本要点梳理是基于条例原文和现行有效的配套规章进行的, 目的是提供给供水企业、终端用户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以便大家快速查阅。
供水设施与水源保护
条例里面说了, 城市供水设施要实行产权明晰还有分级管护这个原则。公共供水管网以及它的附属设施, 是由供水企业这边负责去维护的。用户室内的管网, 则由产权人来负责。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 都不允许擅自去接管公共设施, 也不得不损毁或者移动那些公共供水设施。
如果施工会影响到供水安全的话, 那就必须提前报送供水主管部门, 并且还要制定一份应急保障方案。在水源保护区内, 是禁止设置排污口的, 也不得倾倒固体废弃物, 更不允许从事那些会污染水源的活动。
水质标准与计量管理
城市供水的水质必须达到国家关于生活饮用水的卫生要求, 具体来说是GB 5749这个标准。供水企业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对水质进行检测, 检测的范围要从原始水源一直到用户家裡的龙头出水为止。这些企业每个月都要向社会各界公开水质情况的相关信息。
用户在用水的时候是按照实际使用的量来收取费用的。供水公司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更换那些经过官方检定的、合格好用的用水计量工具。如果因为计量设备不准确导致读数有误, 那么就要根据法律规定的流程来处理多收或少收水费的事情不是补交就是退还。
收费与价格管理
城市公共供水的价格是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是政府指导价, 这个价格是由价格主管部门和供水主管部门一起制定的, 在调整价格的时候必须要履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这些法定的程序。
非居民用户必须要办理开户审批手续, 而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以及商业用水是分类执行不同的价格的。严禁供水企业擅自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是加收费用。
用户义务与违规处罚
用户应当按照水表上面显示的数据来使用自来水, 并且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期限去缴纳水费。用户不得私自对计量装置进行改动。用户也不得损毁计量装置。用户不得偷接供水的管线。针对擅自盗用公共供水的情况。
或者是涉及在供水管网内部安装可能危害水质的装置这样的行为。由供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如果造成了设施的损坏。需要依法承担修复以及赔偿责任。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可以依法吊销相关的经营许可。
实施与信息查询
各地方的省市, 是按照本条例的规定, 来制定自己的地方性法规和实施细则的。这些规定,是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城市供水管理条例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作出补充规定的。所作出的补充规定,涉及多个方面。比如说供水服务范围的问题。再说特许经营管理的问题。
还有应急供水预案的问题也是在内。相关法规的全篇内容。地方上的实施细则。水质公告之类的公开信息。大家可以通过网站进行检索和操作。也可以到网站上进行核实工作。具体的网址是www.hbsfqeduy.cn。
上述内容乃是针对条例核心条款所作出的结构化摘要。该摘要涉及具体个案适用或者最新修订动态等相关信息。建议诸位在需要时城市供水管理条例, 以由国务院颁布的以及省级人大常委会公布的现行有效文本作为权威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