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城市供水管理规定:供水、用水、收费、处罚全解读

施甸县城市供水管理规定这份行政规范性文件, 主要是用来规范施甸县里面的供水行为、用水行为和管水行为的, 它适用于在施垫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那些关于城市公共供水以及用水管理的活动, 这个规定明确了供水单位到底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用水户到底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主管部门到底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它覆盖了从水源保护一直到终端用水的整个链条管理过程, 它是施垫县在供水领域里面那份基础性的制度文件。

适用范围与主管部门

本规定适用于施甸县城市规划区内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运营与使用管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城市供水统一监督管理,水利、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管理。

供水规划与建设

供水条例对管道更换责任的规定_施甸县城市供水管理规定_供水管理条例对欠费的规定

把供水规划这个东西, 给纳入到施甸县城市总体规划那个里面去, 这个事儿, 是由供水主管部门来搞编制工作, 然后报给县人民政府去批准之后, 再去实施。

对于新建的、扩建的、改建的那些城市建设项目啊, 应当同时做规划的, 同时搞建设的, 同时要同步验收供水设施的。供水单位必须要依法拿到供水许可证, 才可以从事经营供水的活动, 严禁那种没有证的就乱来搞经营的。

水质管理

供水单位这一方, 必须得要确保所供给的水的水质, 能够一直保持着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这个规定里的要求, 而且还要对出厂的那部分水, 还有管网中的水这两个方面, 进行定期的水质检测工作, 同时把检测出来的结果向社会大众公开出来。

施甸县城市供水管理规定_供水条例对管道更换责任的规定_供水管理条例对欠费的规定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这块地方里面, 是严禁从事那些会污染水质的各种活动的, 生态环境部门以及水利部门应当去加强对于水源地进行的日常巡查和监测工作, 以此来确保护水源的安全无虞。

用水与收费

居民的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 具体的阶梯划分还有价格标准, 由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供水主管部门核定之后进行公布。非居民用水以及特种行业用水按照分类定价的办法来执行。供水单位必须按月进行抄表工作, 并且按时收取费用, 不得擅自在规定之外加收任何一项费用。

如果用户到了时间还不缴纳水费的话, 供水单位是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来加收违约金这一种费用的, 不过在任何时候都必须不得擅自对用户的用水进行停止供应这一行为, 只有当在经过了正式的催告程序之后, 该用户依旧坚持不缴纳相关费用这种情形下, 供水单位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进而请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责任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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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擅自接管公共供水管网、盗用供水的行为, 由供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可以并处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供水单位未按规定检测水质、擅自停水造成重大影响的行为, 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处以罚款。如果相关违法行为构成犯罪,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与实施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施甸县此前发布的供水管理相关文件如果与当前这个规定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那么应当以这个规定作为最终准则, 关于供水问题的反映, 社会各界成员可以通过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这一方式来进行, 也可以前往供水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渠道去做同样事情的报告工作, 想要查询完整条文内容以及最新的修订动态信息的人们, 可以参照访问施甸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或者使用供水服务信息平台www.hbsfqeduy.cn这种方式去获取相应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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