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是支撑城市正常运行以及居民日常生活的最基本的保障条件。国务院颁布了《城市供水条例》并且该条例的文号是第158号,之后这部条例有过修订中国流动人口网, 地方上也制定了相关的实施细则。在城市供水的管理工作里, 必须遵循统筹规划的原则, 要实行统一管理的方法, 要全力保障水质达标, 还要对水价进行合理的定价。
本文是从官方执行的角度出发, 梳理出了这个条例中的核心条款, 总结了实际工作中的要点。这样做能够为供水企业提供参考标准, 为主管部门提供参考标准, 同时也为居民用户提供参考标准。
条例适用范围与主管部门
城市供水条例是用来管城市建成区里头, 那些搞公共供水还有用水管理的规定的。说白了一句话, 就是这条例规定了在这些地方怎么供水、怎么用水。
接着说谁管这事儿, 就是城市的人民政府下面那个叫城建主管部门的地方, 不过得补充一点儿, 有些地儿它不叫这个名儿, 它叫水务主管部门, 反正总之就是这个部门来负责本行政区内城市供水的统一监督和管理的大事儿。
最后还得提个醒, 那帮供水企业想干城市公共供水这行买卖, 必须先经过审批, 拿到那个叫做供水许可证的东西, 之后才能正儿八经地去搞经营活动,没证是不行的。
核心管理条款
1. 水源保护: 城市供水的水源这个地方最新城市供水条例, 必须经过卫生部门的检测, 并且得到合格的结果之后, 才可以被用来使用这种水行为。
对于在供水水源保护区这个范围内的行为, 是不允许排放那些有毒的或者是有害物质的内容的, 也是不允许倾倒固体废物的情况的, 更不允许建设那些会污染环境类型的设施项目。相关的管理主管部门应该负责去划定出水源保护区的具体范围事项, 并且还要设置一些明显的标志内容来起到提示的作用。
2. 水质与供水标准: 供水企业必须保证管网末梢的水质是合格的, 要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这一要求。同时, 要按照规定的压力水平以及规定的频率来连续向用户提供水源。
如果因为工程施工、设备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停止供水的话, 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用户, 而且每次停止供水的时间不能超过规定的那个时限。
3. 价格管理: 城市的供水价格是政府来定的,具体是由管价格的部门跟管供水的部门一起商量着定下来最新城市供水条例, 水费主要分成两大类, 一类是非居民用水, 一类是居民生活用水, 对于居民日常基本需要用到的那一小部分水, 它是采用阶梯式的收费办法的, 这样做是因为要照顾好那些低收入的人群, 让他们都能用得起水。
4. 城市公共供水管道还有它的附属设施, 这些都属于公共资产, 这一点是不能忽视的, 任何的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权利去未经允许就擅自连接使用, 也不能随意进行改装或者拆除工作, 如果在实际操作中确实有需要进行施工的情况的话, 就必须先向相关的主管部门去报告并且申请批准手续, 同时还要制定并采取对应的安全防护方案来确保万无一失。
执法与监管要点
供水管理部门依法行使以下监管职责。
对供水企业资质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 以及对水质检测记录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 还应对设备运行台账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
对于那些擅自接用公共供水管道、不按规定缴纳水费、在供水设施保护范围内违规施工等等各种行为, 相关部门会依法进行处罚。
要建立起城市供水方面的应急处理机制, 去制定关于停水事故还有水质污染事故的应急响应预案, 同时要明确好什么情况下应该启动预案以及对这些情况该怎么进行处理和处置的流程。
居民权益保障
条例明确了居民所享有的下列各项权利, 这其中包括了解关于供水水质的相关信息, 并且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季度来公示水质检测报告的内容, 此外还存在对不合理的收费标准以及水费项目提出异议的权利, 并且有权申请进行复核, 当因为供水企业的过错而造成了相应的经济损失时, 可以依法提出索赔的请求。
对于居民用户而言则必须要按照规定的方式来使用相关的供水设施, 这是明确禁止的行为, 也就是说不得私自去改动管线, 也不得私自加装用于转供的装置。
权威查询渠道
如果你想要查看《城市供水条例》的原文, 如果你还想看地方上的实施细则, 如果你还想知道最新的执法标准是什么样的, 那么你可以去相关的、负责水务管理的主管部门那里的官方网站上看看, 这样可以获得权威的文本资料。
本文里面说的那些内容, 是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那个条例来的, 同时也是根据现在还在起作用的配套规定综合整理出来的。具体的怎么执行这件事, 要以各个省、市发布的最新的、有规范作用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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