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并且开始施行《施甸县城市供水管理规定》, 大家把这个文件简称为《规定》, 它是整个施甸县处理城市公共供水相关事务的基础规则, 它管到了施甸县的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 还有那些经过批准用来建设的新房子住的地方、新的开发区域里面发生的城镇公共供水行为以及所有跟这事儿相关的活动, 下面是关于它核心重点的东西, 一个一个给大家说清楚。
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规定》明确了以下内容, 施甸县的城市公共供水是实行统一的管理的, 同时是要保障供给的, 而且要求是安全优质的。供水企业必须取得由县级以上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所核发的《城镇饮用水供水许可证》, 只有这样才可以从事供水的经营活动。
供水服务的覆盖范围包括了施甸县的县城建成区以及那些经过批准纳入管理的新建区域, 对于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来说, 是参照本规定执行的。
供水规划与设施建设
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应当纳入施甸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之中。对于供水管网延伸这项工程, 老旧管网更新的这项工程, 以及第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这些工程, 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来进行统一的规划, 并且要分逐步地实施。
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应当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或者蓄水装置。这些设施必须在经验收合格之后方可以交付使用, 而产权单位则应当移交专业机构进行维护。
水质管理
供水企业必须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给严格执行了, 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 每月检测的次数不能少过一次, 检测报告要拿去县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还得在供水营业场所或者官方渠道上, 给公示出来, 用户是有权力要求供水企业提供水质检测的数据的, 要是发现水质有异常的话, 可以直接拨打供水服务热线, 或者向县卫生健康部门投诉举报。
水价与收费管理
施甸县的城市供水价格是由县发展和改革部门来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核定, 并且是实行政府定价, 还要按照居住、生产经营、特种用水这种分类来计算费用, 如果是非居民用水超过了计划用水的那个部分的话, 是会实行累进加价的办法。
对于供水企业来说是不可以在已经批准的水价标准之外再加收任何名目的费用的, 而且在收取水费的时候是必须出具合法的票据的。
设施保护与抢修时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 都不可以随便地占住、挖开或是把城市里的供水管道还有它们的附属设施给拆掉, 要是因为施工的关系, 确实非得占住或者迁移这些管线的话, 那就在事先拿到供水企业给出来的书面同意后, 并且要采取保护措施才能进行, 等供水企业收到修理报修的消息了, 一般的故障要在4个小时之内到达现场那里去处理, 像爆管这样的紧急事故就应该在2小时之内就启动应急抢修程序, 努力争取在48小时之内恢复供水供应。
在实施抢修的过程中, 那些是因为设施自身已经老化所导致的、属于合理范畴内的费用由供水企业进行承担, 而那些是由于用户自己的原因所造成的损坏则由用户方面负责。
用户义务与监督渠道
用水户应当按时且足额地缴纳水费, 不得盗用城市供水或将供水转供他人。
如果发现供水企业存在违规收费的情况, 水质不达标的情况, 抢修超时的情况等问题时, 可通过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供水企业服务热线反映问题, 或登录 www.hbsfqeduy.cn 查询施甸县最新供水政策动态、办事流程及投诉指引。
法律责任
如果有人去偷水,也就是盗用城市供水, 那就算是违反了那个规定, 这时候管水的部门就得管这件事, 会要求他马上停下这种不对的行为并且规定时间内改好, 还要按规定罚款, 如果因为他这举动把水管啊这些设备搞坏了, 他就得拿钱赔给大家, 要是供水的公司没有经过同意就自己决定停止送水, 或者明明答应了要在某个时间把水恢复却没做到, 主管部门也会让这公司赶紧改正, 同时给该公司一定的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