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水没通知?罚款没依据?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一次讲透

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属于核心法规, 用于对城市公共供用水活动进行规范, 并明确供水企业与用水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全文内容围绕六大板块展开, 其中包括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责任、供水质量标准与停水公告程序、计量收费规则、停水应急保障、违法处罚标准、争议处理机制。

一、供水企业法定义务

供水企业必须保证供水的连续性、稳定性以及水质能够达到要求, 而出水的水质, 则是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这个规定的, 所以, 供水企业应当建立一套关于水质检测的制度, 在每个月的时间内, 至少要执行一次对于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检测工作, 而且相关的检测记录, 必须被妥善保存下来, 其时间跨度是不得少于两年的。

计划要停水的话, 必须得提前24个小时, 用公告或者入户通知这种形式, 把这事告知给用户;如果是遇到爆管、抢修这些突发情况, 需要临时停水的, 必须在2个小时内, 通知那些受到影响的区域的用户, 并且要尽最大努力, 把停水的时间长短给缩短到最少;供水设施的所有权, 是以供水表井或者用户入户的总阀这个点作为界限的, 在这条线里面的设施, 由用户自己来维护, 在这个线外面的部分, 由供水企业负责。

二、用水户法定义务

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_供水条例城市管理水用水的规定_供水条例对居民用水的影响

用水户这一类人员, 必须按照被核准的具体用途去使用公共供水系统, 并且要按时、把水费交得足额的, 不准拖欠。是不可以自己擅自动手移接管道, 或者改装管道与计量设施, 也不准拆除这些设施的。严禁盗用这种公开的供水资源, 更不允许在没有得到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 向第三方的用户进行转供行为。

假设用水户需要改变水的用途, 或者发生房屋过户的情况, 又或者想要办理暂停供水的手续, 都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前提前前往供水企业那里办理好相关手续的。如果没有提前办理任何手续, 就擅自继续使用的, 就会按照违规行为来处理这件事的。

三、计量与收费

结算水费的时候, 应当以那些已经通过国家法定部门的检定、确认合格并且还在有效期之内的那些计量仪表的读数当做标准, 这个算账的时间周期, 最长呢不能超过一个账单月的时间。

对于那些不是居民身份的用户来说, 各个地方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实行那个阶梯形状的水价方案, 或者是那种根据白天和黑夜不同时段来区别收费的那个峰谷分时计价的方式。

供水条例城市管理水用水的规定_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_供水条例对居民用水的影响

要是因为那个水表出了故障并且这个故障不是由用户你自己的原因导致的, 从而造成了计量的结果跟实际的不一样, 那么在发生故障的那段时间里, 如果供水企业多收了你的水费的话, 那么这些多收的钱, 是需要由供水企业退给你的;而那些因为没有及时计费因而少收的那一部分费用, 就需要由你这个用户来补缴的。

假如说你作为用户对这要交的水费呢有不同意的意见的话, 那你呢有权要求那个提供自来水的那个企业进行现场的查看并验证那个计量的仪表究竟准不准的情况下的话, 那么在这个核验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的话, 需要由最后判定是责任方的那个人来来承担的。

四、停水应急保障

供水企业必须要编制好供水的应急预案, 并且要把这个预案报给城市里的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假如发生了像爆管、水源污染或者重大设备故障这样的突发事件的时候, 就要立即把应急方案给它启动起来, 优先去保障老百姓生活中的饮用水, 在必要的时候要去调度一下应急的备用水源, 或者是启用应急供水车辆来帮忙。

五、违法与处罚

如果有人擅自连接公共供水管道, 那么就会被责令在限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 并且面临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是盗用公共供水的行为, 那么就会被责令补缴相应的水费, 并且还要处以相当于被盗用水量对应水费的2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是故意损坏供水设施并因此造成了事故, 那么就必须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这种行为构成了犯罪, 那么就会被移送至司法机关, 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争议处理

供水条例城市管理水用水的规定_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_供水条例对居民用水的影响

如果用水户对水费的计量, 或者停水的通知, 还有水质的问题, 存有异议的话, 那么他们首先应该向供水企业提交书面的投诉。供水企业必须在15天之内给予答复。

要是协商不成, 他们可以向前述描述中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调解。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0天之内做出调解决定。若是对于调解的结果不服, 就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又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各个城市的具体实施细则, 以及最新修订过来的那些条文内容, 大家可以登录网站 www.hbsfqeduy.cn 去进行查询, 这个网站上面有相关条款的对照情况,还有官方的详细解读。

本条例的适用范围, 涵盖了行政区域内部发生的所有关于城市公共供水的用水活动, 至于农村方面自建的那些供水工程以及自备水源的问题如果存在其他特别的规定情况则应当依据那些具体规定来执行。


大城群众说事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朝阳路 11 号
联系电话:办公室 0875-8127218,咨询/报修 0875-812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