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叫做实施细则的东西, 是对城市供水条例进行操作性补充的这样一个文件。它把一些具体的执行标准都定下来了。这些标准涉及哪些方面呢, 一个是供水设施管理, 一个是水质保障, 还有停水调度, 也包括费用收取以及违规处罚等等。
这个细则是适用於本行政区域内的。也就是说, 只要是你在这个区域内活动, 无论你是从事城市供水这一行, 还是做相关的其他活动的人或者单位, 都需要遵守。接下来要对核心条款进行一个一个的说明。
供水设施管理与维护
城市供水企业必须承担起对供水专职管道以及相关附属设施进行运行和维护的责任, 具体来说, 从连接到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的那个起算点开始, 一直到用户水表那里以及用户水表本身这一部分的设施设备, 都是由供水企业来进行负责的, 而用户水表之后的那些设施设备则需要由用户方面自己去进行维护工作, 供水企业还应当按照规定每过半年时间就去开展一次对整个管网的普查工作, 要是通过普查发现有漏损率超过2%的这样的一些管段的话, 就必须在15天之内把所有的相关修复工作都给完成到位。
水质标准与监测
供水的水质必须要符合那个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也就是标准的编号为GB 5749。供水的企业要在每天对出厂的那个水, 还有管网当中末梢位置存着的那个水进行常规的指标检测。在一个月的时间里, 至少要做不少于1次的全面所有的项的检测工作。
那些检测报告必须要在供水企业自己的官方网站以及它的营业网点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那一天。
如果用户对水质持有异议, 那么该用户是可以向供水企业提交书面申请以进行复测的, 并且供水企业应该在48小时之内给出检测结果;假如用户对给出的结果仍然存有争议的话, 那么有关各方是可以委托拥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来进行仲裁处理的, 这一内容依据的是《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至于相关的公示数据, 大家是可以前往www.hbsfqeduy.cn这个平台去了解的, 通过这个平台能够获取到最新一期所发布的报告信息。
计划停水与应急停水
如果是因为要进行设施检修, 那就必须得暂停供水, 这个时候, 供水企业应该要提前72小时去通知用户, 这个通知的方式可以选择发布公告, 也可以发送短信, 或者是通过社区来告知, 总之要让大家都知道。
一般的情况下, 单次停水的时长, 原则上来说是不超过24小时的。但是, 如果是遇到了像自然灾害, 或者发生了一些事故之类的突发情况, 需要紧急停止供水的时候, 那事情就不同了。这种情况下, 应该在停止供水之后, 马上就去发布相关的信息。
并且要尽最快的速度去恢复供水。等到恢复了供水之后, 还必须要对管网进行冲洗和消毒。只有通过了水质检测, 确认合格了以后, 才可以恢复正常供水。这一点在《细则》第二十四条里有规定。
水费收取与计费规则
城市供水价格的价格是由价格的主管部门来制定的, 而且实行的是阶梯式的计价方式, 第一阶梯对应的居民月用水量是10立方米以内这个范围, 执行的是基准价, 第二阶梯对应的用水量是在10到20立方米的范围, 其价格会上下浮动百分之五十, 第三阶梯对应的用水量是在超过20立方米的范围, 其价格会上浮百分之一百, 至于非居民用户以及特种行业的用户, 则是按照单独的定价来执行的。
供水企业在向用户收取水费的时候, 是不可以额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的。而且, 也不能随便就因为用户没有把钱交够, 就擅自把水源给截断。
只有在按照法律的规定, 老老实实地走了一遍催告这个流程之后, 才是可以采取停止供水这样的措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用户权利与义务
用户拥有权利去查看供水方面的信息, 用户也有权提出关于水质的异议, 用户可以申请办理安装以及变更业务。用户严禁私自接管、转供或者改动水表以及公共管网部分。如果因为用户这边的设施出现故障而导致了他人产生损失, 那么用户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细则》第三十六条)
违规处罚
如果是有人擅自在没得到允许的情况下去接管供水设施, 或者是私自转供水, 又或者是动手改动供水设施的, 那么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责令这个人马上停止自己犯的错事, 并且要罚这个人5000元以上, 还有5万元以下的罚款, 要是因为这个行为导致供水设施受到了损坏, 那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偿, 如果是供水企业没有按照规定把水质信息公开出来公示给大众看, 或者是没有正当理由就擅自停止供水, 那么主管部门就会责令该企业赶紧改正自己的做法, 并且还要罚该企业1万元以上, 以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个情况是写在《细则》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里面的。
这个细则是从它发布的那一天开始就开始实行。如果原来有的规定和本细则的内容有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按照本细则来办。每一个区县的人民政府里的供水主管部门, 都要负责管好自己管辖区里的监督执行这一摊子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