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城市供水条例, 这里简称为《条例》, 是由施甸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出来的, 而且还得经过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以后, 才能正式施行下去, 它就是施甸县在城市供水管理方面所依据的基本法规。
该《条例》的适用范围, 是覆盖在整个施甸县的行政区域范围之内的, 主要针对的是城市的公共供水行为以及用水相关活动进行规范, 它的根本目的, 就是要保障城市供水的绝对安全, 同时要不断提高供水服务的质量指标, 还要切实维护好供水方与用水方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最终是为了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能够持续不断地健康发展下去。
供水规划与设施建设
根据《条例》里写的明白话来说, 城市供水这个规划事情, 必须得把它放进城市总的规划里去弄, 这项工作, 得由管供水的行政部门拉着其他有关的一起商量着编出来, 最后拿到同级的那级政府那里去等批准, 只有批了才动。
还有啊, 那给全城用的公共供水设备这些东西, 得让专门干的自来水公司统一起来建好、经营下去管好管理稳当, 任何一个人或者一个单位, 都不可以随便自己跳过来接手机会、私自接手或者擅自把那些公共的供水设施拿来改样子。
对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来说, 如果这些项目需要用水, 那么就必须把这些用水需求接入到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中去, 从而让相关的供水企业来进行统一的供给管理工作的展开, 因此是不允许的在该规划的区域内自行建设供水设施的。
用水管理与收费标准
城市在用水这方面, 是会实行按量来收费的办法的。关于具体的水价标准是怎么回事, 它是应该由供水企业自己提出来的, 之后呢, 要经过县级里的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一番审核, 再报给人民政府批准, 最后才会公布出去并执行到位。当水价需要进行调整的时候, 就一定要好好地、充分地考虑到供水成本这件事。
还要考虑到服务质量的情况, 也要看到社会能够承受的压力是多大。用水的住户们, 必须要按照规定的要求, 及时地把水费钱缴上。如果逾期了还不缴纳的话, 那供水企业是可以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的。
对于一些特殊的行业, 以及低保里那些困难的人群等等, 是要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 给予相应的水价上的优惠或者生活补贴的。
供水设施保护与水质安全
该《条例》明确地规定了, 对于损坏以及盗用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为是严格禁止的, 同时, 在供水管道以及其附属设施的保护范围之内进行那些会危害到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也是不被允许的。
供水企业有责任建立起一套水质检测制度, 并且要确保生产的出厂水和通过管网输送的水都必须要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要求。一旦突发水污染事件或者发生重大供水事故的情况, 供水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并且采取应急措施, 及时报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法律责任与处罚
如果有人违反了那个条例的规定, 在没有经过允许的情况下就去接管或者改造城市的公共供水设施的话, 那么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就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的, 同时限期恢复原状的, 还可以处以罚款的;如果情节严重的, 就依法吊销相关许可的。
如果发生了盗用城市供水的行为,就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 追缴水费并处以罚款的。如果造成了供水设施损坏或者供水事故损失的, 就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如果构成犯罪的, 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条例查询与公众监督
关于《施甸县城市供水条例》的全文内容, 以及相关的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 可以通过施甸县人民政府的网站平台进行查询。该网站的网址为www.hznpo.org.cn。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专门设立了监督电话。
这一举措旨在接受社会公众对于供水服务质量的投诉与举报。同时, 也接受社会公众对于水价执行情况的投诉与举报。此外, 还接受社会公众对于设施保护方面的投诉与举报。通过这种方式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同时也为了保障公众的监督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