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这两个部门联合发布的, 它是针对供水领域里的特许经营项目所使用的合同的一个基准标准, 它的适用范围是包含县级以上城市的供水项目的, 并且涵盖了从投资开始, 到建设, 再到后面的运营, 以及最终的退出这一整套的全生命周期过程, 因此任何一个地方的相关协议都必须以这一文本作为基本框架来进行制作, 是绝对不允许随意删减其中的关键条款的。
七大核心条款(签约前逐条对照)
1. 特许经营范围与期限: 要明确供水服务的区域范围, 还要明确服务对象包含居民、工业以及市政用户这样的不同类型。期限的上限被规定为30年, 这是依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也就是2015年第25号令来进行确定的。
2. 投资模式与资金安排: 需要把BOT、BOO和TOT这三种模式给区分开来, 要把和社会资本一起约定的事情说清楚, 比如说社会资本的出资比例是多少, 政府这边要承担多少配套责任, 钱是在什么时候投进去的, 还有要是有人不按规矩办、违约了, 要怎么赔付, 这些条款都得有个明确的标准写下来。
3. 水价与调价机制: 核定基准水价的依据是“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再加上税费”这个公式。至于调价的周期, 原则上不会超过3年的时间。每一次进行价格调整的时候, 都必须要履行成本监审这样的程序。
4. 服务质量标准表示, 水质需要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里的要求, 综合供水量达标率应该到达大于或者等于百分之九十六的数值水平, 同时要把管网漏损率控制在小于百分之十二的范围之内。
5. 政府义务与补贴: 像管线迁改配合这样的事情, 还有征地拆迁协调, 以及最低水量保障这类事儿, 都必须一项一项地清楚写出来, 如果没能做到这些要求, 那该怎么算补偿钱, 就必须给出一个明确的数字标准。
6. 建立一个风险分担矩阵, 这个矩阵是按照谁控制、谁承担这样一个原则来分配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建设风险、以及运营风险, 在这四类风险的分配上面, 任何一方的行为都必须要受到约束, 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转嫁。
7. 退出与移交机制: 在合同到期进行移交的时候, 要求资产的完好率必须大于或等于百分之八十五, 如果因为某些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 那么就必须把触发的具体条件清楚地写出来, 违约金的计算公式也需要明确说明,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公共供水服务不会出现中断的情况。
签订前四项硬性核查
项目已经完成可行性研究, 并且得到了政府部门的立项审批通过。
这个特许经营权这个项目, 它已经去履行了那个法定的招标程序呀, 或者是谈判程序, 如果说涉及的金额是超过两百万的那个人民币的话, 那就必须得去走那个公开招标的这个流程了。
水价的听证程序是已经完成的, 而价格的水准是在经过价格的管理部门进行核定的。
双方已经对协议经过了法律审查, 核心条款对于示范文本来说, 并没有出现实质性的偏离。
高频疑难速答
问:社会资本方能否将供水资产二次抵押融资?
答: 情况是可以的, 但是, 必须取得政府方面的书面同意, 而且, 在抵押权实现的时候, 不得导致供水服务中断。这一点在第27条中有明确的规定。
问:协议期限届满,未移交资产如何处理?
答案是, 应该按照约定的标准来进行无偿移交, 或者是通过协商的方式来折价处理, 如果出现逾期没有及时移交的情况, 那么就需要每一天都按照资产净值的那千分之零点五这个比例来支付占用费用。
问:政府方能否单方终止协议?
答: 只有遇到公共安全或者重大政策调整这些由法律规定的情形, 才需要进行补偿。补偿的金额要加上投资残值以及合理的利润。补偿的具体方案需要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来确定。
文本获取与地方适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可以在示范文本的基础上, 来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实施细则, 但是, 这些制定的细则, 不得降低国家层面的标准要求。
关于完整的示范文本, 以及各省级地区对文本进行修订后对比所形成的汇编资料, 大家可以访问网址www.hbsfqeduy.cn来获取最新版本的这些信息。建议大家在进行合同签约之前, 要对相关条款逐项进行仔细核查, 以此来避免因为出现条款缺漏的问题, 而引发后续可能产生的争议性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