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城市供水管理规定是依据城市供水条例, 也就是国务院发布的第一百五十8号令这个文件来制定的, 同时还参照了云南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这些规定。这项规定适合用在哪里? 就是在施甸县的行政规划区里面进行使用, 主要管的是城市公共供水的建设、经营还有监督管理这些事情。
谁负责解释这个规定? 是由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负责的。它主要包括哪几个部分? 核心的内容有六大块, 分别是供水区域的划定、水质必须达标、水费的计算方式、设施的保护工作、应急时的调度安排, 以及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就这么几个方面。
供水区域与供水企业
施甸县的城市公共供水所覆盖的区域, 包括了县城的建成区以及周边的规划发展区, 其具体的范围由县里的住建部门来划定, 并进行公告, 公共供水的实行方式是特许经营的, 这项工作是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供水企业来进行统一经营的, 所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可以擅自设置取水点, 也不可以私自连接管网, 更不可以向其他用户转供公共水源。
水质标准与检测
供水企业需要确保出厂水以及末梢水都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规定, 必须每天都要做一次全面项目的检测, 并且每月还要至少做一次常规指标的检测, 这些检测结果要张贴在营业场所里, 也要公布在县住建局的官网上, 用户有权利向供水企业索取水质检测报告。
水费与计费标准
居民所使用的生活用水会执行阶梯式的水价制度, 而那些非居民用户以及属于特种行业范畴的用水用户, 他们所使用的用水量是会执行由政府方面设定的定价标准, 至于具体究竟是多少价格呢, 是由施甸县的发展和改革局一起去会同住建局来共同制定出这个价格并且进行公布。
在水量的计量工作上面是以法定水表中详细列出的明细数据作为为准绳的, 在费用的结算周期这一项上是设定为每过两个月进行一次结算。
如果出现了逾期不缴费的情况的话, 那么就从出现逾期的那一天开始算起每天都需要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数额, 对于供水企业来讲他们是应当要建立起来针对每一个用户的具体档案资料的, 要做到能够把抄录水表数值这件事情落实到每一户居民的头上同时要要把计算费用这件事宜也落实到每一户的头上。
供水设施保护
需要规定供水管道、泵站、净水厂等这些设施周围的安全距离范围, 在这个范围内是不能够搭建任何建筑物, 也是禁止进行取土行为的, 同样也严禁随意堆放各种大宗物料, 或者是向这个地方倾倒有危害性的化学物质, 这是明确禁止做的。
另外就是如果因为市政工程开展施工这样的原因, 确实是有必要暂时停止供水, 或者是要降低供水的压力状况的话, 那么相关供水企业就必须得提前四十八个小时以书面形式, 去通知那些可能受到影响的各位用户朋友, 与此同时还应该向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备案登记。
要是出现了把供水设施给损坏掉的情况, 或是发生了盗窃供水设施的事件,那就必须按照物品的价格进行赔偿, 并且还要依据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应急供水
一旦发生水源被污染的情况, 或者是出现供水中断的現象, 亦或是发生重大设施故障的时候, 供水企业就必须要立即去启动应急预案。同时, 要采取紧急调水这一措施, 还要采取限水供水这一措施。
然后需要在2小时之内, 向着县住建局报告情况, 向着县人民政府报告情况。并且要与向社会公布停水原因和预计恢复时间保持同步进行。
监督管理与处罚
县住建部门依法实施日常监管。未取得供水许可擅自经营的, 责令停止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出厂水质不合格的, 责令限期整改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损坏供水设施的, 赔偿损失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私自转供公共水源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信息查询与咨询渠道
本规定的全文, 还有最新的修订版本, 可以在施甸县人民政府官网上查到, 就是在“住建”栏目里。日常咨询的事情, 可以拨打一下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水管理科办公电话的, 或者关注一下那个供水服务热线, 来得到一个即时的答复。
关于更多的施甸县地方用水管理政策, 包括解读内容, 还有便民操作指引, 大家可以参考一下网址为 www.hbsfqeduy.cn 发布的专题信息的, 好获取到一个一站式的方便服务的水务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