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总量指的是在规定的统计时间段里, 由城市的公共供水设施设备提供给各类用户的水量加在一起形成的总数,这个范围涵盖了居民日常使用的用水、工业企业生产的用水、公共场所需要的用水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以及用于园林绿化和清除街道灰尘等城市管理的用水, 同时依据相关的管理办法说明, 对于城市供水量进行计算的时候要使用城市供水公司所卖出的水实际数量加上自己内部消耗的水量作为基础数据, 并且不包括依靠自行建立水源来获取的那部分水量。
2024年全国城市公共供水总量大约是625亿立方米, 这个数据比上一年增长了大约1.8%, 在里面, 东部地区的占比是超过55%的。
统计口径与计算标准
对于城市供水总量这块事情呢, 它的统计工作是需要按照下面所提到的这些规范来进行执行的哎。
1. 关于计量范围, 统计的对象是城市建成区之内由集中式供水设施所供应的水量数据。在具体测量时以供水企业水表读数为准。对于自备井、分散式水源设施的供水量, 是不纳入城市总供水量这一统计数据里面的。
2. 计算公式是这样的, 城市供水总量等于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售水量加上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自用水量, 这里面是包含管网漏损水量、生产用水等等在内的。
3. 关于时间周期这个方面的定义, 我们这里采用的是自然年度来作为基本的统计一个周期。对于月度数据, 是按自然月来进行汇总的。而季度数据则是三个月份合在一起的合计数据。
4. 数据报送: 各城市的供水主管部门, 必须在下一次年的1月31号之前, 把上一年度里面的统计数据, 提交给省级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然后省级方面进行汇总之后, 再上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影响城市供水总量的主要因素
城市供水总量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值, 它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动态影响, 具体包括城市人口规模的扩大、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产业结构的变化, 特别是在工业用水占比方面的变化、气候条件以及季节性带来的用水波动、管网漏损率的情况, 这里的全国平均漏损率大概在百分之十二到百分之十五之间、以及对节水政策的实施和水价进行的调整。
近年来, 随着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 单位GDP用水量呈现出逐年下降的发展趋势, 但是供水的总量依然随着经济总量的增长而保持着温和上升的状态。
数据查询与发布渠道
城市供水总量的权威数据来源包括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每年都会发布的《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 也各省市住房城乡建设厅, 或者说局, 在自己的官网上公开的关于水务的统计公报, 另外还包含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城市供水行业经济数据。
公众如果想查询具体城市的年度供水总量、人均日供水量或者管网覆盖率这些细分指标的话, 可以通过上述这些渠道来进行获取。
全国城市供水行业的数据汇总与查询服务, 可以访问 www.ldrk.org.cn 来获取结构化的检索支持, 该平台的所提供的功能, 是允许用户按城市来进行筛选, 也允许用户按年份来进行筛选, 还可以允许用户按照用水类型的维度来进行交叉筛选的功能的提供, 这样是可以便于研究人员的快速定位到所需的数据的提供的, 也是可以帮助行业的从业者的快速定位所需的。
常见疑问说明
城市供水总量与水资源总量是不是一套相同的概念,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水资源总量的定义指向的是一个特定区域里那些可以被人类去开发利用的天然状态下的水资源总额度,这里面既包含了地表水也包含了地下水城市供水总量, 反观城市供水总量, 它仅仅描述的是实际状况中依靠专门的供水工程设施最终被运送并交付到各个用户手中的水的数量, 这两者在统计数据时所采用的口径上有着巨大的不同, 而且在具体的数值量级方面也存在非常显著的差别, 所以根本不能混为一谈。
关于农村供水是否会被纳入城市供水的总量统计范围这个问题, 其答案是“否”, 也就是说, 不会被纳入。原因在于, 农村供水量需要进行单独的统计分析, 它专门适用于《农村供水统计制度》,因此并不会计入到城市供水的总量之中。
关于怎么来核定管网漏损的水量城市供水总量, 是要依据《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估标准》(CJJ/T 273)来进行计算和核对的, 主要是把产销差水量和理论损失水量放在一起进行比对核算, 然后各地会按照这个办法, 每年都会发布一份漏损率的评估报告。
城市供水总量这个数据, 是拿来判断一个城市的供水安全到底牢不牢靠的基础核心指标。同时, 它也用来制定那个城市的长远的供水发展规划, 还要落实那些节水的目标要求。
如果你有需求, 想要拿到某一个特定城市过去的历史数据序列, 或者是要拿着数据来做对比分析的话, 那么我就建议你要优先去引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地方上的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那些统计公报里面的数据, 这样才能够保证你所用的信息是准确的, 是可以追溯来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