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条例》, 也就是国务院发布的那个第101号令, 它是城市供水管理工作的上位法规, 各个地方的“城市供水管理办法”都是根据这个条例来制定的, 这篇文章是从官方实际执行的情况出发, 把供水管理的主要规定、责任是怎么划分的以及处罚标准的这些内容都进行了梳理工作。
一、这适用于哪些范围, 以及必须遵守的基本标准是什么。
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它适用于在城市区域里面搞公共供水还有用水的那些活动, 它的核心原则包括这么几点, 就是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保障水质、节约用水, 城市人民政府它们应当制定城市供水发展规划, 并且要把这个规划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里面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擅自改变城市供水设施的使用用途, 也不允许去危害供水设施的安全。
二、供水单位的核心义务就是去负责那些和供水直接相关的事务。
供水单位必须得要拿到那个城市供水的资质证书, 然后呢, 就只能在核定好的经营范围里面去开展业务活动。它的主要义务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水质的保障工作, 出厂时候的水以及管网末梢位置的水, 这些水是必须得要符合国家所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也就是GB 5749这个标准。同时呢,负责供水的那个单位应当去按照相关的规定频率来进行水质方面的检测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并且要把检测出来的结果去公开让大家看到。
(2)持续地供应, 要记住这一点。除了那些计划里面弄好的检修事项之外, 水不能断掉。如果确实需要把水停下来, 那是一定要提前48个小时去通知给用户的。让大家都知道。并且这个停水花费的时长, 绝对不能超过规定的那个数。
(3)关于设施维护这件事, 供水单位应当定期地去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同时也应当进行维护, 以此来确保管网的压力是持续达标的, 水质也是持续达标的。
三、在用水管理这一方面的相关要求内容。
用户应当按照规定去缴纳水费, 是不可以私自地把用水的性质改变掉的, 也不可以把用水的规模给扩大掉,或者是擅自地去接用其他的那些单位或者是个人的供水的设施。
对于那些从事了经营活动的、属于用水户的人来讲大城群众说事, 是必须要把计量装置给安装好的, 是不可以绕开着水表去用水的。城市里面的供水的管理部门,它是有权力对用水的那个情况进行检查的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而用户呢, 是应当给予配合的。
四、法律责任与处罚
(1)对于那个还没有拿到城市供水许可证就直接往外面送水的行为, 相关部门会下达命令让他们立刻停止这些违法的活动内容, 并且要把他们通过这些不正当手段所赚到来的钱财全部没收掉, 与此同时还会对他们处以最高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
(2)如果发现有人正在供应不符合国家水质标准的饮用水, 就必须责令他们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同时, 还要对他们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3)对于那些对城市供水设施造成危害的情况, 相关部门会责令其立即停止此类危害行为, 并且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还可以对其处以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罚款。
(4)对于那些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行为, 相关的管理部门会责令他们立即停止这种违法的盗用活动。并且, 这些违法者需要按照他们实际盗用的水量来补缴相应的水费, 除此之外, 相关部门还会对他们处以最高不超过应缴水费五倍的金额作为罚款。
五、高频执行问题解答
关于停水通知的时限要求问题, 需要弄清楚具体的规定。
答: 因为要对设备进行检修而进行停水的话, 就必须要在事先的48小时之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到各位用户, 若是遭遇了突发的事故导致停水, 那么就必须在事故发生的当时立即发出通知, 并且还要在供水恢复之后的24小时之内向广大用户去把具体的原因做出解释和说明。
这个问题的询问方向是, 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责任主体究竟归属于哪一方。
答:在交付之前这个时间段里, 责任方面是由建设单位来进行负责的;等到东西交付以后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 如果已经有了物业管理单位的话, 那么维护和管理的任务就应该由物业管理单位来承担;而如果周围没有物业管理单位存在的时候, 这项工作的具体执行就可以选择让业主委员会去处理, 或者是让单个的业主自己去寻找并且委托具备专业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机构来代为进行维护保养。
关于水费标准这一事项, 它是被怎样地加以确立的。
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 是由城市供水价格的主管部门, 并且还会同价格的相关主管部门一起进行制定的, 并且在实行的是阶梯水价的制度, 而具体的收费标准, 还是要以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所发布的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