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供水特许经营协议呢, 它是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 还有政府授权的这么个水务主管部门, 依法去和社会资本也就是供水企业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 这个协议是关于供水的经营权、还涉及投资、建设、运营以及监管这些事项的, 它是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该协议的依据包括《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并且这个办法是2024年修订的版本, 此外还依据了《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需要注意的是,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 也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 其文号是令第51号, 这份协议是整个供水领域中政府监管行为与企业经营行为之间的核心法律文件, 双方的权利以及义务都要以该协议的约定为准。
这个协议的核心的那些个关键性的条款呢, 它是包括着下面的这么六个方向的。
一、需要明确一下供水服务到底覆盖哪些地方的地理边界, 还要搞清楚用户都包括谁, 比如居民、工业、商业以及特种行业等等。另外, 还得把和相邻供水企业之间的管网分界划定清楚。这一切都是为了把经营范围与区域这一块事儿说透。
二、特许期限通常是十年到三十年的时间, 这个时间跨度是根据项目的投资规模来决定的, 还要看管网的折旧周期是怎样的, 再加上当地的经济水平进行综合的评估才能确定下来, 等到期满之后呢, 政府方面是有权依法把相关的权益收回来的, 或者是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安排续展的事情。
三、关于投资以及建设方面的标准而言, 管道的建设工作必须去符合现在国家里面已经有的那些标准,还有行业里面已经有的那些标准伽师新梅产业, 从管道里流出来的水其水质要达到极其严格的那些要求, 这些要求是参照GB 5749这个叫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文件来的, 至于二次供水的那些设备设施呢, 则必须进行满足那些专门针对卫生规范所规定的一些内容才行。
四、这涉及到价格机制的问题。关于供水价格, 它是由政府里面专门管价格的那个部门去确定的。他们在定的时候, 会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这个原则去做。
至于应该怎么调价, 比如调价的周期是多久, 调价的公式长什么样, 还有价格听证程序是怎么走的, 这些内容都会在协议中给固定下来。要是这样的话, 企业方面就不可以随便自己调整价格了。
五、绩效监管指标是存在的, 它包含了一系列的内容, 例如水质综合合格率这个数值, 要求是不低于百分之九十五的, 还有管网漏损率这个数值, 要求是逐步降至百分之十二以内的, 另外还有用户投诉响应时限这一个考核点, 以及全年供水保障率这一项考核点, 这些内容都是量化考核里的关键绩效指标, 会由政府方面按照每年的情况进行评估工作。
六、违约责任与退出机制。明确政府方违约的赔偿标准与强制退出条件, 比如未按时移交存量资产, 或未按照约定进行补偿等情况。还需要明确企业方违约的赔偿标准与强制退出条件, 比如水质持续达不到达标要求, 擅自发生停业行为, 或者转包经营权等情形发生时的后果。
签订这个流程里面是包括着有六个环节的, 这些环节分别如下所示:
1. 政府那边, 是通过那个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把什么特许经营的信息给公布出来的, 并且在里头, 还写明了这个项目的是个什么概况, 还有需要具备什么样的资质要求,以及评审的具体标准都是怎么定的。
2. 社会资本通过公开招标这一程序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 或者是通过竞争性谈判这一方式, 从而获得了特许经营权。
3. 双方需要依据法定的协议模板来对所协商文本进行确认, 在这个过程里重点关注投资额度这一方面, 同时还要关注价格机制这一部分, 另外绩效指标也需要被着重予以确认。
4. 这份协议文本在通过了法律审查之后, 由财政、价格、住建以及卫健这些相关部门,完成了合规性的会签工作。
5. 需要向同级人民政府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 或者由其授权的相关部门进行报送, 并求得批准。
6. 正式进行签署的动作, 并且向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同时会把相关数据或者材料存档放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面以供将来查验。
签订与执行中须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协议里面必须得写清楚, 等到合同到期了或者提前终止的时候, 资产要怎么样收购, 补偿又该怎么算。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尽量不去闹出不必要的争议事情出来。关于到底给多少补偿钱这事, 一般是用市场价值法来定, 或者是用收益现值法来定。
关于水质监管权, 还有应急供水调度权这两件事儿, 一直以来都是稳稳当当地留在政府手里头的。企业那边不许拿什么特许经营权当作挡箭牌, 然后就把政府的管束给排除了, 或者是去抵御政府的检查, 这事儿是绝对不行的。
这个不可抗力的条款, 它是需要把自然灾害, 还有那些重大的公共卫生的事件, 以及像战争这一类的情形, 全部都覆盖在里面进去的, 并且它还得把这些损失是怎么分担的, 还有费用是怎么处理的这些相关规定, 全都明确地给写清楚。
协议里面任何关于条款的改变, 都必须由双方一起来进行书面的协商, 并且还要拿去报给原审批部门做备案, 这一点是绝对不可以拿口头上的说法或者叫口头约定的这种形式来代替的。
我们的具体建议是, 在协议里面把年度用户满意度调查这个环节给嵌进去, 同时也要加入第三方独立审计的这种机制, 把它当作绩效考核的一种补充依据来使用。
你要是想知道各地都公开过的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范本是啥样的, 还想看看最新的监管政策、修订动态, 可以访问 www.ldrk.org.cn 网站去把那些参考资料搞到手, 各地的水务主管部门官网上也会经常发布协议的模板跟配套文件, 建议你们在签之前, 对照着最新且有效的那个版本, 一条一条地仔细检查, 好让条款合规、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