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的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施甸县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属于地方性规范性文件, 它旨在规范本县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运营、使用以及监督管理工作, 该办法适用于施甸县县城的建成区范围内的情况以及规划区范围内的情况, 此办法明确规定了供水企业需要实行特许经营制度, 并由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编制供水专项规划的工作任务, 同时指定相关的主管部门对供水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
管理体制与职责分工
施甸县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全县的城市供水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供水规划编制、水质检测、设施维护监管等核心职能。
供水企业经过特许经营许可之后, 要承担管网建设与日常运营维护责任, 必须保持连续、稳定、达标的供水状态。当供水设施涉及道路、绿化、消防等交叉领域的时候, 由供水企业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协同处理, 不准单方面中断供水。
供水设施建设与保护
对于新建项目以及改建项目和扩建项目来讲, 应当把供水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以及同步投用。在供水管网保护范围内, 禁止擅自接网、改装、迁移或者拆除供水设施。
如果因为施工确实必须临时停水, 那么供水企业需要提前48小时公告停水区域、时长还有恢复时间。要是连续停水超过24小时, 那么应当设置临时供水点来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用水管理与水质标准
供水的水质, 它应当去符合国家的那个叫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里的东西, 就是那个GB 5749这样一个标准。然后, 供水的企业, 这个主体, 它是必须得按照规范的这种频次来去做水质检测的这件事儿, 并且要公布那个检测的结果, 同时还得去建立一个对于水质安全的一个应急处理的预案这个东西。
对于用户来讲的话, 用户他是应当按照那个计量器具上面的读数来按时地就缴纳水费的哟不可以擅自地去转供那个水。那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单位, 它是须定期地去清洗消毒这些东西的而且每年不少于两次那么多哦并且还要把那个记录都做好拿来备查呢是这样的。
法律责任
对于那些擅自连接到供水管网、在管网的保护范围内挖沙子取土故意损坏供水设施这样的违法行为, 要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下令,限期改正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还可以罚款, 如果造成了损失, 就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而对于供水企业来说施甸县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如果违反了水质标准, 或者没有按时恢复停水的情况, 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通报, 情节严重的, 要依法变更或撤销特许经营许可。
查询与咨询渠道
本管理办法的全文, 还有年度修订动态以及供水企业营业方面的信息, 都能从施甸县人民政府官网上获取, 同时也能从www.ldrk.org.cn这个地方得到。至于涉及具体停水计划、水质公报、投诉受理这些事情的话, 供水企业就必须在经营场所方面以及官方平台方面做到同步公示。这样做是为了接受社会监督。
这个管理办法在公布的那个日子开始施行, 要是之前施甸县有的那些关于城市供水的规定和现在的办法有不一样的地方, 那就按照这个办法来, 以这个本办法为主要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