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仍然管用的是《城市供水条例》。这是1994年7月7日发布的国务院令第101号。它是城市供水管理的基本行政法规。这个条例一共有7章, 总共有41条。
它规定了城市供水的五大制度框架。这五个方面分别是规划、建设、运营、服务和监管。到了2026年执法的时候, 各地都是拿这个条例做基础。然后要结合地方供水条例还有住建部配套规章来执行。
条例适用主体与核心原则
条例适用的范围包括了城市, 其中这个城市包含了县城的情况, 涉及到的活动有自来水生产以及供应。核心的原则有几个方面需要明确。第一点是供水事业属于城市里面的基础设施。
第二点是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做的事情要有统筹规划、统一建设、合理开发以及综合利用这些内容。第三点涉及到城市里面的自来水供水企业,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好的饮用水卫生标准来执行工作。第四点是要保证能够不间断地提供水服务。
2026年执法重点条款
1. 水源保护(第13-15条): 城市供水的水源要进行论证, 并且要上报, 等待审批完成。在水源保护区里面, 禁止建造新的项目, 也禁止扩建那些会污染水源的建设项目。
2. 建设标准(第17-19条): 在城市里面, 不管是新建管网, 还是扩建管网, 或者是改建管网的时候, 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 像建设方面的、规划方面的、水利方面的, 都应该在事先就和供水的主管部门商量好方案。
3. 运营服务(第22-28条): 供水企业必须, 保证全天候、不间断地供应水分, 计划检修属于例外情形,这类情况最新城市供水条例, 应当要提前四十八个小时进行公告;对于用户所提出, 关于水质的异议, 相关单位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答复。
4. 价格与收费(第29-31条): 水价是实行政府定价的, 它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优质优价这些原则来制定, 如果要进行调整的话, 那么必须是要举行听证的。
5. 针对禁止行为(第34-37条): 第一, 是严禁未经批准就去接管城市供水管道;第二, 是严令不得在那些直接供应的范围内部署属于自己的取水设施;第三, 是对任何形式的偷盗和转卖城市供水的行为说出不允许的这句话。
处罚标准与执法权限
条例第35-37条里面讲得特别清楚, 如果有人不按规矩来, 擅自动手接管了管道, 那供水的主管部门就会勒令他马上改正错误, 并且可以对他处以罚款, 如果因为这件事让别人遭受了损失,那就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去进行赔偿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至于具体应该罚多少钱, 那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自己去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的, 到了2026年这个阶段, 各个地方的水务执法部门大多都采用那种叫做“首违不罚+信用记分”的管理模式, 可是如果一个人或者企业反复地违法, 那就肯定会受到行政处罚, 而且还会把这种情况记录进企业的信用档案里面去。
地方配套与最新动态
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 这些地方的供水条例或者管理办法都已经出台了。它们在对二次供水的管理方面, 还有老旧管网的改造, 以及应急供水的预案等方面, 把国家的条例进行了细化。
时间到了2025年, 再到2026年, 住建部在持续推进城市供水服务公开这个制度。它还要求供水企业, 每个季度都要公开一些数据。这些数据包括水质检测的结果, 还有停水的计划, 以及投诉处理的比率。
你可以去供水行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www.ldrk.org.cn 上面查阅那些跟供水行业有关的文件规定, 还有各地是怎么执法的。这个平台把现存的法规全文都收集齐了, 也包含了地方的实施细则, 还把行政处罚的案例放上面了。供水企业和市政管理部门可以平时拿来参考一下。
企业合规要点提示
供水企业在2026年的运营过程中, 需要重点把下面这几件事情落实到位。第一条是, 必须保证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全面的水质分析工作, 并且要把结果报备给相关的主管部门去备案。第二条是, 要建立好管网漏损控制的档案材料,同时要求漏损率不能超过百分之12这个数字。
第三条是最新城市供水条例, 如果在计划内进行停水作业, 必须提前48个小时的时间, 在官方网站以及社区的公告栏里进行发布通告, 而且规定的单次停水时间不能超过48个小时。
第四条是, 针对用户提出的水质投诉问题, 要求处理完毕的最长时限不能超过72个小时。如果存在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执行的行为, 那么由所在市级供水主管部门依据条例第35条予以警告或罚款。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 就可以吊销供水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