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来签的, 或者是政府里面那个被授权的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来签的。甲方就是这些地方主或者授权部门, 乙方呢是中标了的供水企业。这个协议是一份法定合同文件。
他们之间就好几件事达成了共识, 第一件是把公共供水的经营权授予给那个企业, 第二是关于投资建设还有运营的事情怎么弄, 第三是服务标准是什么样子, 最后一个是退出机制是怎么安排的, 就这么个契约形式。
根据2024年修订版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该办法由国家发改委联合其他五个部委共同发布, 编号为第76号), 城市供水业务被明确划入了特许经营的强制目录当中。相关的协议签署工作必须经过公开招标这一程序来完成, 而且被授予的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0年。
法律依据与适用规范
协议在订立的时候, 必须得同时符合好这几个规定。一个是国务院令第158号的《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还有一个是第76号令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第三个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一般条款(试行)》。
另外也得符合当地的地方性供水管理条例。上面说的那些规范, 都对投资边界设了强制性底线, 定价权归谁这个问题也必须遵守这些规定, 公共服务义务也是同样如此。任何一份协议里的条款, 都不可以跟这些强制性要求产生冲突, 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五大核心条款拆解
1. 经营范围与期限这一块内容, 它就是把供水服务到底是覆盖哪些个行政区域给讲清楚了, 用户类别, 那就是居民、工商业以及特种行业这些类型, 还有这个授权是给你多少年, 年限到了以后到底是要续约还是重新去搞招标, 这些触发条件都得把它界定明白, 也就是把话说到位。
2. 在投资与建设这一方面, 需要明确在特许经营期内, 管网新建工作与更新改造项目必须达成的最低投资总额是多少, 同时也需要规定清楚建设的先后顺序以及所应执行的技术标准, 关于技术标准, 需按照 GB 50280《城市供水工程设计规范》来进行操作, 此外还需要明确竣工验收的具体程序。
3. 关于水价与调价机制的情况, 这里约定了初始的综合水价还有分类计价的标准。如果要进行调价的话, 必须满足特定的触发条件, 这个条件是说成本的累计变化幅度超过百分之十, 或者是消费者物价指数的年度涨幅超过百分之五。
满足这个情况后, 需要由价格主管部门来组织听证会, 然后再进行审批。在这个过程里, 企业是不得单方面进行调整的。
4. 服务质量KPI与考核: 这里面有核心的指标, 这些指标具体包括什么呢? 水质综合合格率要高或者等于百分之九十五点。这一点是对标GB 5749-2022标准的。城市供水保证率也是要高或者等于百分之九十六的。
综合管网漏损率要低或者等于百分之十二的。用户投诉响应时限要少于或者等于四小时的。考核的结果和绩效付费是直接挂钩的。如果连续两年都没有达到标准的话, 是可以启动协议解除程序的。
5. 退出、移交与争议解决: 当协议有效期届满, 或者协议被提前终止的时候, 相关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来操作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山东浪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就是按照那个所谓的“可移交资产清单”把东西给完成无偿性的移交给接收方, 与此同时, 用户的关于供水的这种权益, 会得到一个过渡阶段的那个主体去保障, 这个保障的时间期限不能够少于90天, 再一个就是要是出现了什么争议的话, 最优先要做的处理方式是通过预先指定好的那个仲裁机构来解决此事。
法定签订流程
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具体操作是将相关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挂网展示, 并且公告期必须长于或者等于二十天, 随后会进行综合评分的评审工作, 接着发出中标的通知, 之后再进行协议的谈判与文本的起草过程,然后交由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再提交到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审议, 最后由双方进行签署, 完成备案后才能生效, 整个流程都必须要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中留下痕迹。
高频风险与应对
调价机制是空白的, 服务范围交叉补贴存在争议, 极端干旱等不可抗力未被纳入免责条款, 移交标准也是模糊的, 这四种情况是在实践中导致协议纠纷的高发问题。所以在签约之前, 建议大家委托独立财务顾问来把全周期的流压力测试做完, 并且要把上述这些风险逐个对应起来写入协议附件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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