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属于那种政府跟社会资本合作方之间, 为了开展供水服务而使用的核心法律文件, 本文是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住建部联合发布的示范文本框架所进行的, 文章对协议里面的六条能够决定项目成败的关键条款进行了逐项拆解的工作, 这么做是供签约的各方可以直接进行对照使用的。
适用范围与法律依据
本协议是适用于城市公共供水领域的, 并且这个领域里面也包含了二次供水这部分内容的。关于制定这份协议的主要法律依据, 其实是来自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2024修订版本的, 同时呢还有《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也是其重要依据之一。
通常来说, 协议的期限设定是在15年到30年这个范围内的。不过, 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延长, 那么最长时间绝对不可以超过40这一数字。
水权归属与经营期限
协议必须要在明文中把供水水源使用权的授权范围说清楚, 还要列出取水许可编号以及年度最大取水量。关于经营期限的起止日期还有合同期满以后资产移交的标准这个事包括在里面了还得写明是怎么算折旧的那部分, 这些内容都要写进协议的正文里面去, 不能光放在附件上面。
在期限结束前的那3年应该就要开始启动移交评估的工作了, 这样做是防止因为对资产的状态产生了争议最后导致供水服务被中断的情况出现。
投资责任与建设标准
我们要明确特许经营方需要承担的总投资金额是怎样的, 资金要在哪些时间节点到位, 如果逾期了违约金该怎么计算。新建项目以及改扩建项目的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规定, 同时也必须符合《城镇供水设计规范》(GB 50079)的要求。
政府方面应该承诺配套管网的接口以及用地审批这些前置条件完成的时限, 如果政府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这些事项, 那么相应的项目经营期限也要顺延。
价格机制与收益保障
水价的调整工作需要遵循政府进行定价, 开展成本监审工作, 并且给予合理回报这样一些原则, 而调价的周期是不应该超过3年的, 协议里面一定要约定好基准收益率所在的区间, 这个区间通常是在4%到6%之间, 而且还要明确当因为政策方面的变化导致成本出现异常的波动时, 应该采用什么样的补偿机制, 绝对不能把水价风险完全转嫁给任何一方, 若是出现了收益上的缺口, 应该由政府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来进行分担。
服务质量与绩效考核
考核指标, 是必须得量化清楚的, 管网漏损率, 最高不能超过百分之十二, 水质合格率, 最低也得不低于百分之九十八, 用户投诉的响应时限, 最多不超过四个小时, 考核的结果, 是要跟特许经营的收益, 直接挂钩在一起的, 要是连续两个考核周期, 都没能达到那些标准的话, 政府那边就有那个权利,去扣减一些费用, 甚至启动提前终止程序的操作。
退出机制与资产移交
必须去约定好那三种情况下的处理流程是哪几种, 哪三种情况是不可抗力、重大政策变更、经营方严重违约。在终止之后的30天之内要去完成资产的清点工作。移交的标准得是按照协议里面约定的折旧公式来执行。
在进行移交的过渡期这段时期里头, 供水的服务是不能中断的, 经营方这边须得维持最低的水平, 要把这个服务水平维持在最低标准上。一直要到你把这个主体接手的时候才止。
争议解决与协议变更
如果遇到争议, 先优先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 要是协商没法取得一致效果, 就把问题提交给协议规定好的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来处理。
对这个协议里边的任何内容想要做变动的话, 必须得由双方一起签署书面的补充协议才能算数, 特别是涉及到期限、范围、价格呀等等这种核心条款的变动的话, 必须得上报给原审批部门完成备案工作之后, 这个变更才能正式生效。
在正式签署合同之前, 必须要把上面提到的这些条款一条条地认真核对清楚。如果想要获取标准的文本内容, 可以打开www.hbsfqeduy.cn这个网站进行查看和下载, 那里提供了完整的范本以及相关的签署指导方法。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出现重要参数没有被填写或者是表述得模棱两可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