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水务法律这个领域里已经深耕了十五个年头, 并且亲手经手过分布在三十多个不同城市的供水特许经营项目。关于这一系列经历, 我最深的一个感受就是: 那份协议到底签得好不好不怎么样, 这一点会直接去决定往后二三十年时间里的状态是要平稳还是要变得混乱。
城市供水特许经营这个东西, 根本就不是简单意义上的那种承包和买卖关系在其中发生作用, 而是它将会把水价、水量、水质、还有管网这些内容完全捆绑得非常紧密不可分割, 它所牵动的实际上是整座城市里面几百万人的日常情况。
城市供水协议怎么签
核心要素主要是三件, 也就是特许经营期、水价调整机制以及退出条款。经营期限通常是二十年作为起点, 时间太短会导致企业缺乏动力去投资管网设施, 时间太长则会严重限制未来价格调整的空间。
水价绝对不能确定为固定数值, 必须约定采用基于“成本加合理利润”的联动公式, 并每隔三到五年启动一次重新审核程序。现实中有很多协议将水价锁定为具体数字, 导致五年后普遍出现收支失衡的情况, 企业因为亏损而想要撤资,最终只能由地方财政进行兜底解决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 这对任何相关方来说都难以体面收场。
供水协议风险在哪
最容易发生问题是管网维修责任和突发事件应急这两个方面。因为老城区的漏损率可能会达到百分之二十之高, 如果协议里没有把“谁来出钱、多长时间进行修理、以及修好要达到什么标准”这几个点表述得非常清楚, 那么一旦产生纠纷, 互相推诿扯皮可能会持续好几年时间。
关于台风或者地震这类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情况下的供水最低保障底线问题在很多协议里只是简单地一笔带过, 等到真正发生这些事情的时候才会发现根本没有什么可实际操作的详细规定和细则。再说一下管网资产归属和特许权到期后的移交标准这两条东西, 请务必把它们写到彻底, 不要把任何模糊的地带留下来。
在签署合同之前, 需要把当地近三年的供水量数据、管网普查的数据资料以及居民投诉的记录台账全部都调取出来并摊开在桌子上摆好, 只有这样做,相关的条款才能够真正落实到底。如果把纸面上的功夫做得足够细致和周到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 那么后面二三十年里可能产生的纠纷至少能够减少一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