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是由原建设部在1994年3月4日正式颁布的。它从发布之日起就开始施行。它是用来规范我国城市供水建设与管理的核心部门规章。该办法总共有六章, 一共三十四条。它系统地规定了城市供水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那些内容。
其中明确指出了城市供水事业属于城市建设的基础产业。所以必须把它纳入到城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里面去的。这样才能有计划地进行发展。这个办法就是依据。各地拿它当基座, 用来制定那些城市供水管理的条例。同时, 也要用它来管一管供水市场的秩序, 把它给规范起来。
一、管理体制与适用范围
这个办法管的是城里供水建设还有城市用水管理这两件事。城里供水管理是这么玩的: 统一领导加分级管理的道理得讲清楚。国务院那边有个搞建设的部门专门管全国城里的供水事儿。省里面也好、自治区也好、直辖市也罢, 这些地方的政府里负责建设的主管部门呢就要抓自己这块地盘里的供水管理工作。
再往下到城市人民政府里面的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他们就得负责盯着自己那个辖区范围内的城市供水, 把这摊子事管好管顺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需要, 加强对于城市供水工作的领导, 协调解决在城市供水过程中所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供水规划与水源保护
城市应该根据城市总体规划, 来专门编制供水方面的规划内容, 等这个规划被批准之后, 要把它整合到城市总体规划里, 实行统一的管理体系。对于饮用水水源的的开发工作, 要坚守开发和保护同时并重的原则, 这一点不能忽略。在城市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绝对不允许设置任何可能产生污染的源头设施。
凡是涉及到新建、改建或者是扩建城市供水工程的行为, 都必须使得这些工程项目和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互相协调配合, 最终要确保供水的实际能力, 能够充分满足城市未来发展的实际需要需求。关于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所需的资金问题, 应当将其包含在城市建设投资的整体计划当中, 由相关部门进行统筹和保障。
三、供水企业资质与运行管理
城市供水企业必须先依法拿到城市供水许可证, 然后才能去从事那些跟供水有关的经营活动。企业这边要把供水水质检测的制度建立得比较完善才行, 出厂水以及管网末梢处出来的水的品质, 都必须要是符合国家所发布的那个《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里的规定的样子。
当供水的相关设施都已经建设结束以后, 必须要经过那些有着相关权限的主管部门验收过, 并且确定是合格的状态之后, 才可以正式地把它交付给他人来使用。
企业在日常的工作当中, 应该要加强对那些供水设施的巡查工作还有维护管理工作, 以保证这座城市能够一直、持续而且稳定地获得用水的保证, 除非是经过那些法定的手续程序之外, 是不可以被随便擅自地就中断掉对城市的供水的操作的。
四、用水管理与价格制度
城市里的用水情况, 必须是用量的多少来决定收取多少钱, 同时对于那些超过了规定用水量额度的部分, 还要采取一种逐步提高单价的做法, 通过这种方式来推动大家对水资源的节约。
关于城市里供应的水的价格是怎么制定出来的呢, 它是依据能够把成本补回来、把价钱算得合理、按照法律的规定去收费这样的原则来的, 至于具体的收费标准到底是多少, 是由城市的人民政府里面那些专门管物价的部门和那些专门管供水的主管部门一起来核定清楚的, 并且把这些信息公之于众。
另外, 城市里那些主管供水事务的部门, 应当加强对用水数量测量的管理工作, 努力地去推广使用像智能水表这样的一些用来测量用水情况的设施设备。用户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来使用水, 并且要在规定时间内把水费交上, 绝对不能去非正式地占用, 或者是毁坏那些属于城市公共范围的供水设备。
五、法律责任与处罚标准
对于那些没有经过批准就去随便搞城市供水经营活动的人, 城市的供水主管部门就得要求他们立马把违法的行径停掉, 要把他们赚到的不合法的钱全部收走, 还能另外给他们罚一笔款子。
要是因为这些事导致城里的供水设备遭到了损坏, 或者出了把水给断了的事故,那么有责任的那一方就得分担起把钱赔给用户损失的法律责任, 一旦情节糟糕到成了犯罪案件, 就会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你可以参考www.hbsfqeduy.cn收录的城市供水法规汇编, 来对照核实相关的处罚细则, 以及相关的裁量基准, 还有相关的执法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