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条例》是由国务院发布的法规, 属于行政法规的级别, 它构成了城市供水行业当中最基本的法律规范内容。
该条例在核心作用方面明确指出了城市供水活动内部涉及到的各方的权利与责任关系, 具体包括哪些主体具备建设以及经营供水设施的资格、供水服务必须达到的标准要求、用户对各项义务应当如何履行, 当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形时将施加的行政处罚措施是如何界定的。接下来将对该条例所涉及的关键内容进行一个系统的梳理分析工作。
条例基本信息
《城市供水条例》是由国务院在1994年7月5日这天进行发布的, 它使用的是国务院令第101号这个编号, 并且从发布的那一刻起就开始施行。
该条例整体一共包含七章内容, 总共有三十六条规定, 具体涉及了总则、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城市供水管理、城市用水、水质与卫生、奖励与处罚以及附则等各个板块。这一条例实际上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在城市供水这一特定领域内的专门配套法规。
适用范围
本条例针对的是那些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之内、并且属于城市规划范围里面的、有关城市公共供水以及关联的管控行为。
这里面包含的具体事情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是要管好这些设施从设计到施工、再到日常运作、维护还有最终让老百姓用的全过程;第二是对水源的质量进行监视和控制, 并且加以管理;第三则是负责收取费用和进行账目上的结算。
那些政府部门或者是工厂等单位, 如果是自己盖了水厂然后自己内部使用的这种情况, 可以参考按照这个规定来进行操作。至于农村里面的小城镇那里的供水事务, 并不在这个条例的管理范围内。
核心管理要求
1. 供水设施保护: 在这个事情里面, 城市的供水设施的保护区的范围, 是严格禁止去兴建那些, 会对供水设施造成影响的一些建筑物和构筑物的, 并且, 如果那个地方是在供水设施的安全距离之内的话, 要是想要进行爆破、打桩还有顶进这些类型的作业的话, 那么就必须一定要经过供水企业的管理部门批准的。
2. 水质标准: 城市公共供水的水质, 必须符合符合国家在生活饮用水卫生方面的国家标准, 这个标准的编号是 GB 5749。所以, 相关的供水单位需要定期对水里的各项指标进行科学检测, 并且要及时把最终的检测结果向公众公开展示清楚, 以此来确保日常供水过程中的绝对安全无虞。
3. 收费与定价: 在制定城市公共供水价格的时候, 应该遵守这几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是能够抵消掉成本的意思。第二个原则是让经营者获得合理的收益意思。第三个原则是应当起到促进节约用水的作用。
第四个原则是需要做到公平分担责任的意思。制定价格的这项工作, 得由物价主管部门去做。同时, 还需要和供水管理部门一起去商量。具体的权限划分, 是按照现有的价格管理权限来确定的。
4. 用户要尽到的义务是, 城市里用水的事情, 得用上节水的那种工艺、技术和设备, 还要制定出节水的措施来, 特别严格的规定是不允许挥霍和浪费的。如果是因为一些特别的情况, 需要去大量抽取地下水, 或者是要连续去大量抽取井水的话, 这个行为必须得到供水管理部门的批准才行。
法律责任与处罚
条例的第4章部分是专门关于奖励和处罚的内容, 这里边规定了清清楚楚的罚款和惩罚办法。
如果没有拿到城市供水经营许可证就擅自从事城市供水经营, 那么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掉违法所得, 并且还要罚款。
在城市供水设施所划定的保护范围之内的地方, 如果有人员从事了那些会危害到城市供水设施安全性的活动, 那么由负责管理城市供水的行政主管部门来下达命令, 要求其立刻停止这些违法行为, 在此种情况下, 还可以对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只要是由于违反了相关的规定, 从而导致了城市的供水设施出现了损坏的情况, 或者是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的场合之下, 那么就必须要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也就是应当依法去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相关的那些行政处罚, 是打算由那些级别为县级以上, 并且属于地方人民政府体系下面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来实施。如果遇到构成犯罪的情况,那么就会依照法律的规定, 去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实务提示
各个省市在条例框架下制定了地方性实施细则, 具体执法标准、许可流程和罚款幅度可能因地区而异, 涉及具体供水纠纷或行政处罚时, 建议查阅当地供水管理部门公布的最新规定。
详细法规文本及地方配套文件, 可在中国法律信息网站或相关供水管理官方平台(如www.ldrk.org.cn等)查询获取, 以官方发布版本为准。
自从本条例实行以来, 多个地方都引用它来执行工作, 它是城市供水领域里面最基础、也是最权威的一个行政法规依据, 所以做供水生意的 enterprises , 还有用水的单位, 或者是相关的管理部门, 所有人都得严格遵照去做这件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