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的城市供水管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 还有云南省、保山市那些相关的配套规定来搞的, 这办法放在施甸县行政区域内, 专门管城市公共供水工程的规划、建设、运营、保护, 还有监督管理这些事, 它的核心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居民还有用户能够安全地、稳定地、足量地拿到合格的饮用水, 并且把供水里面价格、质量, 还有权利和责任这些关系给规范清楚。
适用范围与基本管理原则
施甸县的城市公共供水, 是由县供水企业统一负责的, 并且实行区域专营。供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关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也就是GB 5749这个标准。
管道网络末梢的水压不低于0.14MPa, 同时供水保证率不能低于九十九点六个百分点。对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项目来说, 它们的供水设施必须进行同步设计, 同步施工,还要同步验收施甸县城市供水管理规定, 也就是说要和主体工程保持同步。
供水服务与用户管理
供水企业要设立二十四小时报修电话, 在接到停水通知之后必须提前四十八小时发布公告, 紧急抢修的情况除外, 计划停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要向县住建局以及供水主管部门备案并且发布公告。用户的用水要按照“一户一表、独立计量”的原则来执行,水表后面的设施要由产权人负责维护。
供水价格与收费
居民的生活用水施甸县城市供水管理规定, 它是实行了那个阶梯式价格的一个制度。
| 阶梯 | 月用水量(立方米) | 价格(元/立方米) |
|---|---|---|
| 第一级 | 0–15(含) | 按县发改委核定基准价执行 |
| 第二级 | 16–25(含) | 基准价×1.5 |
| 第三级 | 25以上 | 基准价×3 |
对于不是居民用的水, 还有属于特种行业的用水情况, 以及那个超过了计划的用水量, 这些是要另外按照相应的倍率来加收水费的。具体的价格应该要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施甸县发改局所发布的最新的公示文件为准的。并且, 相关的调整必须得要经过听证程序的, 而且还要提前30天进行公告。
用户权利与义务
用户有权, 按照既定的水质标准、给水压力情况以及不间断的持续供水时长这一系列指标,来正常接收并获取相关的供水服务事项;如果对于收取的相关费用存在异议情形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则可凭借自身持有水费缴纳单据作为证据凭证, 去向具体的供水企业方提出数据复核请求或者直接向县级范围内的供水主管部门递交相关投诉。
用户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期限足额缴纳相应的用水费用, 绝对不得自行擅自改变原有结构或者将其拆卸移除, 严禁私自连接以及违规改动内部管道线路等相关设施行为;对于超越规定期限仍未完成缴费的情况, 则需依照每日计算方式为千分之三的比例标准, 额外加收一笔违约处罚性质的款项。
违规处罚与监督
如果有人擅自接管公共供水管网, 或者在管网保护范围内施工并且危及安全的, 县住建部门将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还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造成了损失, 必须负责赔偿。如果供水企业违反了服务质量承诺, 主管部门可以依法进行通报、约谈, 或者要求限期整改。
信息查询与官方渠道
如果你想找到施甸县城市供水管理规定的完整文本, 以及了解最新的水价是如何公示的, 还有看到停水的具体通知, 又或者是想要找到投诉的渠道。这些内容你都可以通过访问施甸县人民政府官网上面去查询到, 也可以去供水服务公开平台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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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规定是由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的, 在发布之日就开始实施, 而在此前如果有任何不同的规定与本款内容有所冲突的情况, 应当以上述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