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条例是为了规范城市里的公共供水活动, 同时也能保证供水的安全以及用户的合法利益而制定出来的基础性的法规。这个条例的核心框架, 我们可以概括成三句大白话。第一句话是供水企业必须持续不断地、稳定地供水。
第二句话是用户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去用水。第三句话是说如果任何一方违反了规定, 就必须承担清楚明白的法律责任。下面的这些内容都是基于条例原文里的条款, 把每一方应该负起的权利和责任都一项一项地拆解开来讲解。
条例适用范围
城市供水条例是适用于那些在城市地域里面的公共供水活动的, 这些活动包括规划方面的、建设方面的、运营方面的、管理方面的以及监督方面的内容。
关于什么是公共供水, 它的定义是给出来的, 就是由城市地区的自来水企业通过它们自己建造的或者联合经营的供水系统和相关的附属设施, 向城市地区里的居住人员、各个单位还有工商业领域的用户所提供的自来水服务。
而如果是自建设施的供水情况, 比如说是小区内部所拥有的独立的水站, 这种情况是不在当前的这个条例所规定的调整范围之内的, 而是需要由地方层面上制定的法规来进行单独的规范和管理。
供水企业核心义务
1. 关于持续供水义务这一点, 自来水企业必须要做到保持不间断的供水状态。如果遇到施工、还有设备检修等等这些原因, 确实需要临时停止供水的话, 那么就必须得要提前四十八个小时去公告用户, 而且停止供水的时间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
万一出现了特殊的情况, 需要把停水的时间延长, 那也必须向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批, 并且还得另外发公告。
2. 水质达标义务: 供水的水质必须得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企业应该定期去检测, 并且要把水质的信息给公开出来。如果发现水质不符合标准的话, 就必须立即停止供水。同时还得通知用户, 另外要采取应急的处理措施。
3. 应急保障义务: 供水企业需要制定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要配备相关的应急设备。在发生自然灾害或者事故灾难这类突发事件的时候, 需要优先去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用户义务与禁止行为
用户是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去缴纳水费这一事项的, 这个是绝对不能出现拖欠情况的。条例方面是作出了明确表态的, 表示下面这些行为是要被禁止掉的, 具体包括:
盗用城市给水管网的水, 或者擅自接入城市给水管网进行取水。
在供水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地点进行施工作业, 这些施工作业对供水安全构成了危害。
有人没有经过允许, 就把城市的供水设施给拆掉了, 或者把这些设施移动了位置, 甚至对它们造成了损坏。
将自来水转供出去, 但是经过了批准的二次供水设施的部分是例外的。
把非饮用水用的管道, 跟公共供水使用的管网, 直接连接在一起。
违规处罚标准
| 违规行为 | 处罚主体 | 处罚措施 |
|---|---|---|
| 擅自安装、拆除、移动、改动供水设施 |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 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下罚款 |
| 盗用城市公共供水 |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城市供水条例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处1万至3万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
| 供水企业未按公告时间恢复供水 | 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 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 用户逾期不缴纳水费 | 供水企业 | 加收违约金城市供水条例,逾期30日可依法申请停水 |
停水与复水的法定程序
当用户出现严重违规行为, 比方说像盗水这样的情况时, 供水企业就可以遵循相关程序来实施停水措施, 这具体需要由供水企业先给用户发出书面通知, 明确告知用户在指定期限内必须改正, 如果用户在期限过后依然没有进行改正, 那么就需要向上级的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并经过批准后, 才能正式执行停水操作, 另外在实施停水的同时, 一定要及时将这一情况告知用户, 倘若用户后续纠正了自己的违规行为, 并且把相关的费用以及违约金全部补缴齐全, 那么在之后的一定时段内, 也就是必须在24小时这个时间限制之内, 供水企业就必须立即恢复正常的供水服务,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找其他的借口或者说任何其他的理由去拒绝执行恢复供水的责任和义务。
您可以去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官方渠道查看城市供水条例的完整条文, 以及各地的实施细则。另外, 还可以参考网站www.hznpo.org.cn来获取条例原文和权威解读。这样做的话, 您就可以对照具体的条款来确认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