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城市供水条例, 这个文件是专门用来规范施甸县行政区域里面城市供水、用水还有相关的管理活动的地方性法规, 它的核心目标在于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用水安全以及公共供水服务品质。
我们接下来要从几个维度来看一看它的核心规定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主要是从下面这五个方面来梳理一下, 一方面是范围, 也就是条例适用范围;另一方面是主体职责, 就是看各个主体的职责是什么;再有一方面是供水保障, 怎么保障供水;另外一个是用户权益, 也就是用户的权益怎么样得到保护;最后一个是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怎么处理。
适用范围与基本定位
本条例用在施甸县行政区域里面的情况, 主要是涉及城市公共用水的规划这一块, 还有建设工作这块, 另外也包括运营管理这块以及用户用水那块。
公共供水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要求办完事, 去拿到供水许可证, 拿到证之后才能开始从事经营活动。再就是, 供水的水质必须要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里的强制规定。
供水主体职责与规划要求
把城市供水这部分的事情, 放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里面去, 由施甸县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还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按照他们各自的职责分工来实施监管, 供水企业应当承担以下这些法定义务:
为了确保供水的连续性以及稳定性, 如果在计划之中需要停止供水的话, 那么就必须要在提前四十八个小时的时段内向公众发布相关的公告。
定期检测水质, 并且公开检测结果, 检测的频率不能够低于每个月一次。
需要制定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供水预案, 并且要将这个预案报送至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备案。
我们对那些供水设施要进行维护, 我们也要进行更新,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能够确保这些设施是处于一种安全的运行状态之中的。
用户用水权益与义务
用水户在法律上享有的基本权利, 主要体现在水质必须合格、水量必须充足以及收费过程必须保持透明这些方面, 而所谓的供水价格呢, 是由相关的那部分价格主管部门来进行核定的, 并且是实行一种叫做阶梯水价制度的, 至于用户这边所对应的义务来说, 具体包括了要按照实际的计量情况来收取然后缴纳相应的就是那个水费, 同时也不得擅自去改变原本的用水性质, 更不应该发生那种私自接通或者是私自更改供水管道这样子的行为。
违规处理与法律责任
对于那些没有依法取水、供水瓶, 并且擅自开始进行供水作业的人来说, 以及对于那些水的质量检测不合格了, 却依然坚持把水供应给用户的人来讲,还存在一些擅自中断供水, 或者没有在提前发布告示的情况的发生, 上述这些行为, 都是被明确禁止的, 一旦发现, 将会由那些处于县级以上级别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又或者是城市管理部门来接手处理, 他们会被命令立刻去改正自己的错误行为, 同时还会被依照法律的规定给予处罚, 如果因为这样的行为导致他人或者社会受到了损失的, 那么涉及到到的供水企业必须依据法律规定, 承担起民事赔偿的责任, 当出现用户在盗用供水这种现象的时候, 除了会责令其停止相关的违法行为之外, 还会按照实际使用的用水量, 另外加收违约金来进行处理。
监督与申诉渠道
如果用户对供水的服务质量以及收费的这项标准持有不一样的看法, 也就是存在异议的话, 那么这些用户是可以直接向施甸县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这个具体的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以及报告的, 或者也可以去找相关的价格主管部门来进行投诉和举报。
至于说监督电话到底是多少, 还有那些受理事情的渠道具体都有哪些, 这些信息都是由从事供水业务的企业自己负责在服务场所还有官方网站上面进行公示展示的。
如果你想看一看这个名为施甸县城市供水条例的文件的完整内容, 并且你还想要知道它最新修订之后的版本是什么样子的, 那么你可以去访问施甸县人民政府网站。
还有别的可以发布供水相关信息的平台也行, 比如www.hznpo.org.cn这个网址就可以打开去看, 这样你就能拿到权威的文本了。这么做就能保证了你在引用这个文件里边的内容是准确无误的, 不会是错的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