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条例》这个文件, 它是国务院发布的一种行政法规。它适用于全国各个城市里面的公共供水活动。它是各级的水务主管部门开展供水管理工作时的一个核心法律依据。同时, 它也是供水企业在进行依法运营活动时依据的核心内容。
现行的条例在经过修订之后, 它做了很多系统性的规定。这些规定涉及供水规划、建设、运营, 还有水质保障, 以及对用户权益的保护。对于整个供水行业来说,必须遵照执行。这属于一种法定标准。
条例适用范围与基本框架
条例里提到的“城市供水”, 指的是那两种情况, 一种是城市公共供水, 另一种是利用自建设施进行的供水。对于公共供水这部分内容, 是由城市供水企业按照规定去经营的, 而对于自建设施供水部分, 则是让相关单位自己去管理起来, 不过在这同时, 还得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才行。
在这个条例里面, 确立了一个基本原则,也就是说统一规划、合理开发、有效保护以及高效利用这四点最新城市供水条例,同时明确规定了城市人民政府应该把城市供水这一块事业最新城市供水条例, 放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里去。
供水规划与设施管理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 这个部门应该把, 城市供水的专项规划编制出来,编制出来了之后, 要报给本级人民政府去批准, 批准后才会去组织实施。接着说供水设施建设工程方面, 必须按照已经批准的, 那个设计文件来进行施工, 等工程施工竣工了以后, 要通过验收并且验收合格才可以投入使用。
再强调一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自行其是擅自动手改动城市公共供水设施比如迁移或者拆除非得需要改动的情况那就要报给城市主管部门批准并且承担相关的费用。
水质标准与运营要求
城市里的供水公司, 它们必须得照着国家标准里面那个叫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东西去办, 也就是GB 5749这个标准, 提供给我们的水源是必须要符合水质的那些要求的。
这些供水企业还应该有义务把水质检测的这个制度建立起来, 它们应该要去隔一段时间就对我们用的出厂的水还有管道最后面的水进行一下检查监测, 把这些监测出来的结果按照上面规定的那个样子向社会公布出去。
要是因为修什么工程或者突然发生了什么事这些情况影响了我们用水的水质的话, 这些公司就必须得提前告诉我们要用水的用户知道这件事, 并且还要立刻采取一些应对紧急情况的办法, 等再把水供上之后, 还必须去经过检测再确认一下这个水是合格的之后才能继续给我们供水。
用水管理与用户义务
用水的单位以及个人, 他们都应当根据计划去用水, 他们也都应当进行节约用水。城市的供水主管部门负责去制定用水计划, 对于那些超过计划用水量而进行的用水行为, 是要实行累进加价收费的这种方式的。
盗用城市公共这种供水的行为是被禁止的, 擅自连接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这种行为也是被禁止的, 在供水设施的保护范围之内去从事那些会危害供水设施的安全的活动, 这种做法同样是被禁止的。供水企业对于这种违规用水的行为, 有权去进行查处, 用户方面也应该依法地去配合这些工作。
最新执行要点与注意事项
当前的执行工作当中需要特别关注下面提到的这几个方面, 第一点情况是, 供水的企业必须要完成年度的供水设施的安全风险的评估工作, 同时还要建立起相应的应急方案, 并且要定期地去做演练;第二点的情况涉及到农村地区的自来水工程, 这项工程在逐步地被纳入到条例配套管理的工作当中去, 所以对于各个地方的要求是要明确到底谁来负责管理养护;第三点是关于阶梯水价制度的持续推进工作, 这一制度正在一直推进之中, 其中第三阶梯的价格标准是由各地方的供水主管部门按照程序来制定的, 并且要进行公示;第四点是关于数字化供水的管理要求的提升, 这个要求是在逐渐提高的, 供水的企业必须得建设起在线监测以及数据采集的系统, 以此来实现对漏损率的动态管控。
各地方供水管理部门在制定本辖区实施细则的时候, 不可以与上位条例相抵触, 并且供水企业还有用水单位在遇到具体适用争议的时候, 要以内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的书面解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