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供水条例这个文件, 它是属于地方性法规类型的。它的主要作用, 是用来规范我们省内那些关于城市供水和使用水的具体活动行为的。那么这个条例, 是由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来制定的。
在适用范围方面, 它涵盖了整个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和用水的情况。而这个条例的核心目标是什么? 主要是为了要保证城市供水安全这一重要事项。同时也要维护好供水过程中的正常秩序。最后还要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这个条例是管山东省行政区域里面的城市, 还有县城范围内的供水和用水活动的。什么叫做城市供水呢? 它指的是城市里的自来水供电公司进行供水的行为, 同时也包括那些自己建了设施然后对外头的人供水的活动。
这些活动要遵循几个基本的原则。第一个原则是要保障城市里的人们日常生活用的水。第二个原则是既要考虑工业用水的情况, 也要兼顾其他所有用水的需求, 得统筹安排。第三个原则是必须要努力去促进节约用水的行为。
第四个原则是要达到让供出来的水是安全的、优质的, 并且花费也是经济合算的效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供水事业, 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里面去, 从而对城市供水实施统一规划、协调建设以及严格管理这一些措施。
供水设施规划与建设
城市供水工程应当跟城市的总体规划进行协调搭配。在搞新建、改建或者是扩建城市里居民住宅区配套的供水设施的时候, 这个事情得纳入到建设工程规划里面去管起来。对于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这一块, 是要由城市里的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来进行统一的管理。
在所有的单位和个人之间是不允许出现擅自去接用那些属于城市公共性质的供水管道行为的, 同时也不可以做偷盗或者是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事情, 更是严禁把城市里的公共供水管道跟自己建的那些基础设施里面的供水管网直接连接起来的。
如果供水设施是因为施工原因, 或者是遇到了自然灾害导致损坏的情况, 负责这件事的人应该抓紧时间把东西修好。此外这些人还需要自己掏腰包, 支付所有相关的修理费用, 不得推诿拖延。
供水水质与运营服务
城市里的供水单位, 必须要严格且完全地遵照国家的关于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健康方面的那些标准去做事情, 以此保证供出去的水的质量能够始终保持在达标的状态上。
那些从事供水工作的企业, 必须保持不间断地把水提供给用户, 如果因为要搞工程施工或者是需要对设备进行维修维护等等原因而需要暂停供水的话, 那么就应当至少提前二十四个小时去通知到相关的那个用户, 并且还同时要把那停水的时长给缩短掉。
这些从事供水的公司和企业, 还应当按照规定去设立专门的用户服务热线这个存在或者说是这样的设施, 并且还要对外公布出有关办理安装报装的业务电话、还有报修的电话以及接受投诉的那个电话号码之类的信息, 以便能够及时地对那些由用户所反映出来的各类问题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反应。
用水管理与价格
城市里的用水行为, 现在是要去实行那种计量收费的说法的,并且要去鼓励大家去使用那些被叫做节水型的器具的东西。
城市那边供水的价格问题山东省城市供水条例, 是要按照能够补偿掉成本、能够得到合理的收益、能够做到节约用水、还能够实现公平负担的那些原则来定好的价格的, 这种价格是归政府去进行定价管理的了, 而如果是要去调整那个价格的时候, 就必须要经过由价格的主管部门那里的听证程序的。
用户这边,应该是要按照那个计量收费的办法去缴纳水费的山东省城市供水条例, 如果超过时间去没有缴费的话, 供水的企业是可以去加收滞纳金的那种事情的。对于居民生活方面的用水, 或者是农业灌溉方面的用水等等这些情况, 都是要实行分类计价还有阶梯水价的那个制度的。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关于城市供水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如果有以下这些行为, 那就属于违反条例规定的情况,这时候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来进行处理大城群众说事, 会要求你马上停止违法的那些行为, 并且还要在限定的期限之内完成改正, 另外有可能还会处以罚款;要是因为这样造成了损失的话, 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去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违法行为包括: 第一, 没有经过验收, 或者虽然验收了但是不合格, 却还在擅自投入使用;第二, 没有获得允许就擅自接入供水管网;第三, 在供水管道的保护范围里做一些危害到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第四, 私自停水, 进而影响到了正常进行供水;一旦这些行为构成了犯罪, 那么就依法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施行与修订
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在条例施行之前在有关城市供水的规定里, 如果和条例有不一致的地方, 那么要以条例为准。对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城市供水另有规定的情况, 按照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