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在进行再生水利用工作的时候, 是遵循了云南省以及保山市的相关水务管理政策的。其核心要点主要包含这样几个方面: 首先, 再生水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中水回用, 必须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水质标准》即GB/T 18920中对于相应用途所规定的限值要求。
其次, 使用单位需要向施甸县水务局办理取水许可或是备案手续。最后, 要纳入到全县水资源统一调度这个体系中。
适用范围与使用对象
在施甸县的管辖范围里, 那些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经过深度处理之后变成的再生水, 是可以提供给下面的几种用途来使用的。这些用途包括对城市里的绿化进行灌溉, 还有清扫道路, 以及给景观补水, 同时还能用在工业冷却方面, 也可以用于非饮用冲厕。
如果要在农业灌溉中使用再生水的话, 就必须另外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T 25499)的要求, 并且要优先考虑在施甸县城区周边地区以及姚河沿岸灌区这些地方进行试点和推进工作。
水质标准与监测
再生水在排放的时候必须得满足GB/T 18920所对应的这些指标, 其中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是要小于等于50mg/L的, 悬浮物(SS)是小于等于10mg/L的,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是小于等于5mg/L的, 还有pH值是在6到9之间的。
施甸县水务局要和生态环境部门联手做事, 他们每个季度都要去现场抽样检查。使用单位得自己准备好可以在线监测的设备, 或者是找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帮忙。要找这种机构按月送去检验才行, 最后的结果要交给施甸县水务局, 让他们存档保管。
申请与审批流程
1. 使用单位得去那个施甸县水务局, 交上那个写好了的《再生水利用申请》, 还要附上用水方案, 还有回用工程设计文件, 水质检测报告也不能少, 还得再加上污染防治承诺。
2. 县水务局需要在1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这项事情, 如果是涉及到了工业用的回水情况的话, 就必须去会签一下县工信局。
3. 在审核结果获得通过以后, 相关部门会核发一份名为《再生水取水(回用)备案通知书》的文件, 该文件的有效期是3年时间, 当这个时间即将届满的时候, 需要在届满之前的第60日去提前申请办理续期手续。
4. 新建的回用管网工程需要送到县住建局那里去进行备案, 具体的施工作业必须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里面的要求。
鼓励与保障措施
再生水用户执行低于新鲜水的阶梯水价, 具体的差价标准由施甸县发改委会同水务局制定并公示。
对于年回用量超过5000吨的工业用户, 可以主动去申请保山市节水型单位的认定工作, 这样就可以享受到国家规定的相应税收优惠待遇。
把回用设施建设这项工作, 还有那管网的铺设任务呢, 都一并给纳入到施甸县的年度水务工程计划里面去, 对于那些已经符合了相关条件的项目吗, 是能够去申报省级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的。
禁止与限制条款
再生水是绝对不可以用来补给饮用水源的, 也是绝不允许用于渔业养殖也就是活鱼养殖的, 更严禁用于那些会直接接触人体食品的生产环节。
在姚河、龙川江等等这些生态敏感水域周边五百米范围之内, 是不得新建任何把再生水排入这里的点位的。使用单位一旦发现水质出现了异常情况, 必须立刻停止回用这一行为, 并且要把这件事报告给县水务局知道。
信息获取与咨询
施甸县再生水利用的相关政策文件以及最新的动态信息, 大家可以通过访问施甸县人民政府的官方网站来进行查询,也可以在保山市水务局的公开信息平台进行查看, 要是想获取关于行业的深度解读还有政策法规的整理汇编, 也可以去关注专业的水务环保资讯网站www.lingheal.com这一点大家要记住。
至于日常咨询方面的问题的话, 请联系施甸县水务局中专门负责水资源管理的科室, 具体的受理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点30分到中午12点这一段时间, 还有下午的14点到17点30分这两个时间段。
关于上面所说的这些政策的具体东西, 都得拿着施甸县还有保山市现在正有效的文件来判断对错。如果说遇到上头改换了法律, 或者是县级出了更新后的细说规则的话, 那么就得出新发出来的那个版本来当做执行的根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