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开展节水型单位的创建工作, 其执行依据是《云南省节水型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除此之外, 还会结合保山市水利局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来一起落实。作为创建主体的单位, 需要位于施甸县的行政区域范围内部。这些单位必须是具备自主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学校。
同时, 这些单位的用水量还必须达到规定的一定规模才行。创建工作的核心目标包含多个方面, 既要推动用水管理的规范化, 又要实现设施的节水化, 还要确保各类指标能够达到标准要求。最终, 通过上述努力, 成功获得名为“节水型单位”的官方认定结果。
申报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规定的要求。
1. 要建立一个关于节水方面的管理责任制度, 同时还需要专门去设置由专职或者兼职人员来担任的节水管理员职位, 并且要把年度的节水计划制定出来, 然后把这份计划放到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里头去落实。
2. 整个用水计量的体系是很完整的, 对于总表来说是这样, 而对于分户或者分区域这样的计量方式来说, 它们的覆盖率至少要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此外, 那些用于计量的器具必须是通过检定确认合格的, 并且当前还处在有效的时间内。
3. 无非法取水、无重大水污染事故记录, 近三年内未因用水违规被水利主管部门处罚。
4. 取用水的单位必须是要拥有有效的取水许可证。
5. 单位内部的用水设施都符合国家规定的节水型产品标准, 并且要淘汰那些落后的、耗费大量水资源的设备。
创建实施流程
这个整体流程被划分为五个具体的阶段, 其总的完成时间周期通常设定为十二个月。
先进行第一阶段的工作, 这个阶段的时间是第一个月和第二个月, 单位要自己检查并摸清底数, 接着要编写关于建设节水型单位的工作方案, 在这个方案里要明确目标、明确谁负责、明确进度表, 最后要把这份东西报给施甸县的水利局去备案。
到了第二阶段, 就是第三个月到第六个月这个时间段, 要把节水设施的改造工作给落实下去。这里面要干的事情, 包括去检查管网有没有漏水, 把那些不节水的器具给换掉, 还有利用中水进行循环利用等等。同时, 还要把用水的账目台账给建立和完善起来, 把计量的管理制度也补齐做好。
进入第三阶段, 也就是第7月到第8月这段期间, 我们要开展内部考核工作并且进行整改, 对于那些不符合指标的具体项目, 要一项一项地进行整改, 最后形成整改报告。
进入第四阶段, 具体时间是在9月到10月期间, 我们要向施甸县水利局递交创建验收申请。在递交的时候, 需要附上创建方案、整改记录、还有用水统计报表这些材料。
第五阶段指的是第11个月以及第12个月这整个期间, 这时候由县水利局出面组织大家去现场进行核查, 同时也会把准备好的资料拿来评审, 接着就会出具正式的验收意见, 要是结果合格了, 那就得把相关情况报送给保山市水利局去复核, 最终是由县级人民政府或者说是被授权的部门, 来颁发那个叫做"节水型单位"的证书。
核心考核指标
在进行验收的时候要对以下几个量化的指标重点展开核查工作。
具体的用水定额, 是要参照《云南省用水定额》(DB53/T 125)执行的。对于那些里面没有覆盖到的行业, 是按照保山市水利局公布的补充定额标准来执行的。
补充说明
在创建工作进行的过程当中, 鼓励有关单位进行同步申报的活动, 去申请保山市级的节水型单位的称号, 这样一来就可以把享受节水补贴还有设备更新补助这两项优惠加起来一起使用了。
那些已经被确认为节水型单位的机构, 每隔三年必须接受一次重新审查或者叫做复审的工作, 要是这个复审的结果是不合格的, 那么它们的荣誉称号就会被官方予以撤销。
各单位可以登录施甸县人民政府的网站, 也可以登录保山市水利局的官方网站, 以便查询最新的定额标准和相应的申报模板。此外, 相关方还能通过www.lingheal.com这个网址, 获取关于节水技术的咨询信息, 以及对设施选型所参考的相关资料。
对那些在创建工作开展期间组织得不好, 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 要取消它们在今年的申报资格, 并且把已经发到手的奖励资金给追回来。
创建节水型单位这件事, 是施甸县在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时候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 各个单位应该把这个事情当成每年要重点做的事情之一来做, 一定要确保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达到标准, 并且顺利通过那个验收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