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 这是地方政府或者是由地方政府授权的部门, 还有供水经营企业之间签订的一种法律契约,这个契约的内容是涉及到了城市公共供水的投资以及建设、还有运营及管理这些方面, 它是属于供水领域里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一个核心文件, 它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有城镇供水排水经营管理条例, 也包括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 同时也包括一些地方性的供水管理条例。
一、协议必须包含的核心条款
1. 授权的范围和期限, 需要把特许经营的区域边界说清楚, 要把供水的服务种类界定明白, 还要确定授权的年限。城市供水特许经营的期限一般是不超过30年的, 具体年限是要根据项目的投资规模和回收周期来协商确定的。
2. 要谈清楚投资建设的安排还有技术标准的细节, 比如新建的或者是改造扩建后的供水设施, 到底由谁来出钱投资, 执行什么样的技术标准, 还有哪些验收需要按照规范来办, 最低的投资额又是多少, 这一点要说得明明白白, 并且投资额度不能少于协议里约定好的那个底线标准。
3. 关于水价以及与水价相关的调价机制, 这里面规定了确定基准水价的方式, 同时也明确了哪些条件下可以触发价格调整, 以及审批的具体程序。任何关于水价的调整行为, 都必须经过政府中负责价格的部门批准才行。
在签署的协议里面, 应该要把申请调整价格的具体流程写清楚, 还要把需要等待多久才能批复的时间周期写出来, 最后也要规定好价格往上调整的限制是多少, 往下调整的限制又是多少, 把调整的上下限全都明确下来。
4. 我们确定了服务标准和绩效考核。要把水质综合合格率, 还有管网漏损率。注意这个现行考核标准不高于百分之十二。以及供水保证率等核心指标进行量化处理。考核周期设定为季度或者年度。最后, 考核结果会直接与经营收益建立挂钩关系。
5. 把那个叫移交与退出安排的东西具体化, 去约定好特许经营期限走到头的那个时候, 或者项目提前终止的时候, 关于资产要移交给谁、有什么标准, 关于人员该怎么安置、有什么方案, 关于补偿金该怎么计算、依据是什么, 以及在过渡期内运营应该怎样安排。
二、签订主体与法定程序
甲方是那些属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或者是这些地方政府依法依规授权了的部门;乙方呢, 是通过公开招标这种形式, 或者通过竞争性磋商这个程序才最终被选出来的社会资本方。
在这些内容都搞定之前, 也就是签那个字之前, 必须得把项目可行性研究这活儿给干完, 还有全生命周期风险评估也得做完,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这一关也必须迈过去, 同时还得把信息公开这块做起来, 再把公众参与的程序走好, 没经过验证的话, 那是绝不能进到签约这个环节的。
三、高频争议与风险防控
在实践当中, 争议主要集中在了三个点上。第一个点, 是水价调整审批周期比较长, 导致企业收益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第二个点, 是政府单方解除权这个概念的适用边界不够清晰。
第三个点, 是在遇到不可抗力以及情势变更这种情况的时候, 责任分担方面缺乏比较细化的约定。因此, 建议大家在协议里面明确设置争议解决条款, 并且优先约定通过仲裁方式来解决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同时建立一个情势变更调整机制, 以此降低履约风险。
四、协议范本与参考资源
各地方供水主管部门会按照规定周期发布协议示范文本以及相关修订说明, 各地省市最新的协议参考范本, 还有填写指引, 都可以去行业公共资源平台即www.ldrk.org.cn检索并下载下来, 大家可以在签订、续签或者修订的过程中拿来对照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