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条例》(这是国务院发布的第140号令, 是在1994年颁布并施行) 是咱们国家在城市供水这块领域里最基础、也是最核心的一个行政法规, 它的立法目的就是为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 加强城市供水的管理工作, 还要保证城市供水的质量。
该条例是为了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用水和工矿企业的生产用水, 这是那个根本目标, 所以就有了五大制度框架。这五个方面分别针对供水单位的市场准入、水质的安全保障、政府的_price_监管、公共设施的保护以及行政方面的法律责任。
后面这部分内容, 是按照大家实际工作中查阅资料的那个逻辑来梳理的, 把每一个板块里最核心的条文要点都列出来, 目的是为了让那些做供水企业的人、在基层做执法工作的人以及使用水的单位, 都能够快速地参考一下。
适用范围与主管部门
根据条例里面的第二条规定说, 咱们这个条例是管那些已经建好了自来水供应系统的城市里的事情, 这些城市还包括了市区、建制镇, 还有那些经过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去认定的工矿开发区。
专门管城市供水的那个行政主管部门呢(大多数地方都是住建局或者是水务局), 就负责统一去监督管理自己辖区内的城市供水工作。县级以上的那些地方人民政府应该把城市供水这件事放到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计划里面去考虑, 还要同时做好规划, 并且积极地发展城市供水事业。
供水单位资质与核心义务
对于供水单位来说, 在正式投入运营之前, 有一个前提条件, 这个条件就是说, 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 从相关的部门那里拿到城市供水许可证, 只有拿到了证, 才能算是持证经营,如果未经批准, 就绝对不可以改变其被批准的供水区域范围。
出厂水以及管网末梢水的水质, 必须一直持续地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还需要建立日常监测的制度, 原始检测记录至少保存六个月之久。
实行不间断供水制度;计划检修停水须提前四十八小时以公告或者入户通知的这种方式来告知用户;遇到紧急抢修的时候可以先停止供水然后再通报, 并且要尽快恢复供水。
由于存在特殊情况, 所以需要让城市的供水系统整体都停止运行。这种情况必须经过城市人民政府的同意才允许进行。完成批准之后, 还要向社会公开发布这个消息。
新建、改建、扩建供水工程,需要经过竣工验收合格以后, 才能够投入使用。对于验收不合格的, 不得接入城市管网。。
用水户权利与禁止行为
用水户在法律上确实有权利去按质按量地拿到水, 也有权利去知道什么时候会停水, 还有权利去盯着水费是怎么收的, 并且可以对违规行为进行投诉, 与此同时, 用水户也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把水费给交了, 绝对不能拖欠。
相关条例的第26条清楚地写明了以下几点是被严格禁止的事情, 第一点就是不能在供水管道以及那些附属设施的地面安全距离范围内去向那儿倾倒有毒或者有害的东西, 也不能在那儿开展挖掘作业或者取土工作。
如果你违反了上面提到的那些规矩, 那么负责管水的那些部门就会要求你马上把犯错的这种行为停下来, 并且让你在规定的时间长度里去把被改动的东西恢复成原来没有变过的样子, 或者是要让你去给因为你的这些行为而产生的损失进行金钱上的补偿。
供水价格管理
城市的供水价钱, 是由政府在管着, 要么是政府直接定个死价, 要么是政府给个指导性的建议价。要是想重新定或者调个价, 必须先拿经过专门审计、并且核定清楚的供水综合成本底子,去走那个叫价格听证会的程序, 最后再由负责价格的部门来拍板审批。
这价钱里头要涵盖的东西有四样,分别是工程折旧的钱、干活的运行成本、赚得合理的利润, 还有该交的税金, 任何一个人或一个单位, 都不得在供水价格这个门槛之外, 再加收那些没有经过批准的额外费用。
法律责任
| 违法行为 | 主要处罚 |
|---|---|
| 未取得许可证擅自供水 | 责令停止城市供水条例,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 |
| 供水水质不达标 | 责令限期改正城市供水条例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可处2万元以下罚款 |
| 擅自停水造成用户损失 | 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 破坏或擅自拆除供水设施 | 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
| 未按期通知即停水 | 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
地方配套与实务提示
各个省市在国务院条例的这个框架下面, 陆续出台了地方性的供水管理条例或者是办法, 这些东西在停水的审批层级、设施保护的具体距离、罚款的幅度等这类细则方面, 存在着不同的差异, 基层执法人员在办理案件的时候, 还有供水企业在进行合规操作的时候, 必须同时对照条例的原文与属地的地方规定, 避免适用错误。
如果你想要去看一看各个省市供水条例对照着的汇编资料, 以及这近几年典型的处罚案例的话, 可以打开那个网址, 也就是www.ldrk.org.cn去获取那里系统着整理好的参考资料。
建议那些企业的法务人员建立起一种机制, 这种机制名叫作是双清单年度核查机制, 这个双清单指的是什么? 第一个清单叫做国务院条例, 第二个清单叫做地方办法, 这样子的话就能够确保自己公司的日常运营工作跟执法合规方面都能够做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