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核心规定速览,一文讲清关键条款

《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该办法为建设部令第54号, 它在1994年进行了发布, 并且在2007年经过了修订, 这个规章是我国在城市供水方面具有基础地位的部门规章, 它适用于那些处于城市范围内的供水企业, 同时也适用于相关的用水户, 其核心目标主要是为了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用水的供给情况, 并且还要保障工业生产用水的供给情况, 以此来维护整个供水秩序的正常运行。

一、管理办法适用的主要主体

这个被称之为城市供水企业的单位, 它必须要是依法地拿到了供水许可证的那一种人, 然后它是从事了在那些城市的范围之内生产自来水, 还有进行输配以及经营自来水这些业务的具体的单位。

用水户, 指在城市区域的范围内, 使用以水力管网作为输送手段来提供水的城市供水服务的, 所包含的所有单位以及个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对城市供水事业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工作, 同时, 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来具体实施这项工作。

二、供水企业核心义务

1. 水质保障: 供水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来保证供水的整体水质情况, 关于出厂以及管网尽头的水都需要进行定期的检测工作, 同时这些检测的具体频率和所得的结果都必须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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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水网覆盖的服务区域里面, 那些位于水网最末端的用户, 他们那里的水压必须不能低于0.14 MPa, 这个数值大概相当于14米高的水柱所产生的压力, 并且还要能够保证给他们连续不断地供水, 假如是因为进行了施工操作, 或者是需要进行检修维护等工作, 所以才需要暂时停止供水的, 那么就必须要在提前24小时的时间段内去通知那些正在使用水源的住户。

3. 供水企业要对其所拥有的输配管网, 以及那些附属的设施, 去进行维护与管理。要确保这些设施是完好的, 也要确保安全地运行。

4. 计量管理: 在向用户进行供水这个行为发生的时候, 一定要安装有水表, 并且这块水表必须是通过检定并被确定为合格的这么一个状态, 还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来实施检测工作。

三、用水户核心义务

应当按照规定好的用途来消耗水分, 坚决地不要自行擅自地把用水的内在性质做出改变。

水费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 而且需要把水的费用完整地交齐, 不能有拖欠的行为。

用户是不被允许的, 来擅自地接管供水设施, 也不允许去拆卸这些东西, 更不可以移动这些设施, 同时私接管道的行为也是不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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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自己拥有的水表以及水表后面的那些设施, 是要承担起维护方面的责任的。

四、供水设施与管网管理要点

新建项目、扩建项目、以及改建项目, 如果都需要供水设施的话, 那么在建设单位进行设计这个阶段的时分, 就把供水设施包含到总体的设计规划里面去, 要和主体工程做到同时开始施工, 并同时投入运行使用。

对于处于供水管网所覆盖的那些区域里的用户来说,应该由相关的供水企业来进行统一的供水服务, 这种情况之下, 是坚决不允许这些用户自己去搞一个独立的供给系统的, 然而呢, 在一些特殊的区域里面, 是有例外的情况存在的。

任何的单位还有个人的时候, 都不要随便的去接那个城市供水管网那里头取水, 如果遇到有特殊的情况真的需要去接用的话, 那必须得要经过那个供水企业那边同意才行, 而且还需要办理相应的这些手续。

五、违规与处罚

对于那种没有去办理正常的报装手续, 就擅自接通使用供水的行为, 管理部门会责令其马上停止所有的违法活动, 并且要对相关责任方处以金钱罚款。

如果供水企业没有按照相关的标准来确保水质的安全, 那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会责令它们在规定限期之内进行改正, 同时还可以对它们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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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不经过批准就擅自拆掉自来水设备, 或者把供水管道挪了地方, 最后弄出了损坏的结果, 那么就该负责赔钱补损失, 还要掏一笔罚款。

对于具体的处罚标准来说, 是依据相关办法的条文以及地方的实施细则来进行执行的。

六、补充说明

各个省份和各城市的有关方面, 可以依据这个办法, 来制定适合本地方的供水管理条例也好, 或者实施办法也好, 具体的标准是怎样的, 比如说停水的通知时限是多少, 水压的指标是多少, 罚款的金额又是多少, 这些全部都应当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针对二次供水, 也就是比如说像那些高层楼房里面这种靠小区的水箱或者是加压设备来进行供水的这种方式的管理, 这个办法里头做出了相关的规定和明确的要求, 这些要求是必须让负责供水的企业还有房产的产权单位一起共同努力, 从而去保障水质方面的安全与合格, 并且必须要按照周期或者固定的时间去安排对设备进行清洗以及消毒工作。

本办法属于部门规章这一种类型的规定, 它需要与《水法》以及由国务院发布的《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配套起来才能适用, 并且在下位的具体规定中, 不能出现与上位法律相冲突的情况。

上面说的那一些内容, 是从《城市供水管理办法》里面, 也就是建设部发的第54号号令里面的条文, 整理出来的, 各个地方具体的执行细节, 是以当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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