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对非居民用水实施了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用水量如果是超过了年度的定额部分, 就按照阶梯递增系数进行收费。具体怎么收? 是在现行的水价基础之上再进行加价征收。有关具体的标准、计算方式, 还有执行时要注意点什么? 如下进行说明。
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施甸县行政区域内所有非居民用水户, 这些用户包含工业用水、商业用水、机关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 其中市政用水是不含居民生活用水的, 等等。关于居民生活用水超量部分按居民阶梯水价执行的相关情况, 其不适用本政策。
超定额累进加价标准
对于非居民用水户来说, 他们每年的用水量会严格按照以下的这三个阶梯来执行, 并且实行累进加价的方式。
第一阶梯(定额内): 指的是年用水量这一部分, 它是在年度定额指标范围以内的, 对于这部分水量, 是要按照现行的非居民用水价格来进行计费的, 是不会额外加收价款的。
第二阶梯(超定额10%以内): 这一部分是超过了年度定额, 但是没有超过定额的110%的那些水量。对于这部分水量, 要在现行的水价的基础上加价50%, 也就是按照1.5倍的水价来收费。
第三阶梯(超定额10%以上): 当用水量超过年度定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的时候, 那部分超过的数额需要在现行水价的基础之上加价百分之百。换句话说, 就是按照两倍的水价来进行计费。
年度定额这一个事, 县水务局得管。他们手里有各行业的用水定额标准, 还得看看用水户自己的生产经营规模到底有多大。基于这些情况, 他们就把指标给核定下来了。这种核定, 是一年做一次公布的, 时间一般在每年年初。
计算方式
关于月度、季度水费里面的, 超定额加价部分的那个金额呢, 它是按照下面这个公式来计算的。
超定额加价金额的算法, 得先算第二阶梯的用水数量, 然后乘上当前的水价标准, 接着再乘以百分之五十的比例;还要算第三阶梯的用水数量, 同样乘以当前水价标准, 再乘以百分之百的比例;最后把这个两项计算结果加起来, 就得到最终的超定额加价金额了。
某商业用水户的年度定额是500吨, 现行水价为每吨2.8元。如果该用户全年的实际用水量达到600吨, 那么:
在规定的指标范围内部所包含的五百吨部分, 其相关费用是通过将这一数量以二点八为单价进行计算所得出的结果, 具体数值为一千四百元。
关于超过定额的那部分工程量, 其数量是100吨的这个情况, 注意它没有超过总量的百分之一百一十, 也就是总体量的五百五十吨以内这个范围存在。所以我们要对这一百吨来进行计算, 使用的单价指标是二点八, 接着再乘以百分之五十的幅度系数, 最终得出的结果是等于一百四十元这样的费用数额。
全年的合计计算方式是, 将一千四百元与一百四十元这两个数值进行相加, 最后得到的总额是一千五百四十元人民币。
假设到了一年的结束时刻, 水的消耗量达到了六百五十吨这样一个数量级别, 并且这个数值的水平是超出了一百一十个百分点所对应的那五百五十吨基准值的时候。
在规定的定额范围里面包含的五百吨, 其价格是每个吨位一千四百元。
位于第二阶梯的范围是从五百吨一直到五百五十吨, 其中包含五十吨的基数部分, 接下来计算的方法是将这个五十吨乘以二零八点八, 最后再对前面得到的结果执行百分之五十这样的操作比率, 最终核算出来的数字就是七十块。
在第三个阶梯中, 当用电量处于100吨(该档位总量范围是550~650吨)时, 计算得出的金额为 100 × 2.8 × 100% = 280元。
全年的合计金额计算如下, 首先是一千四百元, 然后加上七十元, 最后再加二百八十元, 这三项数字加起来总共等于一千七十五元。
执行要点
1. 年度定额指标这个事, 是得由县水务局来负责核定。核定的时间要求是在每年的12月底之前完成。核定完之后, 还要用书面的形式, 把结果告知给每一个用水户。等到了第二年的1月1日那天开始, 这个定额指标就要正式执行了。
2. 对于超出了规定额度的部分所涉及到的加价内容, 会一并和水费一起进行征收处理, 并且这项工作需要由负责供水的企业来执行, 他们会在每个月末或者每个季度末出具的那份水费账单里面, 专门设置一个单独的栏目, 这个栏目的名称是“超定额累进加价”, 以此来清楚地显示这部分费用。
3. 如果用水户那边觉得那个定额指标有点问题或者不同意, 那么他们可以等到核定完成之后, 再往后数15个工作日, 去那个县水务局申请一个复核的动作。
4. 因为设备检修、不可抗力这些非正常因素, 从而导致用水数据出现了异常情况。所以, 当事人可以凭借相关的证明材料, 去申请对当前这一周期的用水定额进行调整。
常见问题
问:新建用水户第一年没有完整年度数据,定额怎么定?
答: 对于第一年, 我们把同行业里规模相似的用户在最近这三年中平均用水量的百分之八十作为定额的标准。然后从第二年开始, 会根据实际的用水情况对这个额度进行修改和调整。
问:超定额加价收入如何使用?
关于加价收入这件事, 是把它纳入到县级水资源补偿基金里面去的。这些钱是专门用来搞水资源节约的。这些钱也是专门用来搞水资源保护的。这些钱也是专门用来进行节水技术改造的。这些钱是一定不能够被挪作其他用途的。
问: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 这个事情是依据《云南省水资源条例》、《云南省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实施办法》, 还有施甸县人民政府相关实施细则来执行的。具体条款的话, 要以县水务局最新公布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