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总量是指在某一个行政区域里面, 城市的公共供水企业还有自备水源, 在统计周期之内向各种类型的用户实际供应的水量的总和, 它的计量单位是万立方米。
根据《中国城市统计年鉴》所采用的统计口径来说, 全国的这一城市供水总量是由公共供水和自备供水这两部分构成的, 其中的公共供水占的比例大约是在85%以上。在二零二四年, 全国的城市供水总量大概在六百九十一亿立方米这个数值上下, 跟往年相比, 整体水平有了大概百分之二点三的提升幅度。
城市供水总量的数据是把下面这四类水源各自的供给量一个一个加起来最终得到的, 简单来说就是这么回事。
地表水是一个词, 它指的是从河流里面、湖泊里面或者水库里面抽取出来的那个水体, 这个东西占了城市供水总量的百分之五十八到百分之六十五之间, 所以它是城市供水里面的主要来源。
地下水是指那些通过机井抽取出来得到的来自地底下的水源, 这类水源所占的比例大概在百分之二十五到百分之三的区间里面, 并且这种状况在北方城市的分布当中体现得更为明显一些。
再生水(中水): 它指的是经过污水处理以后进行回用所使用的水量, 在最近这一段时期里面, 它的总体占比是一直在朝着稳定的方向持续提升的, 时间来到二十四年的时候, 全国范围内的城市再生水利用量的数值已经突破了了一百一十亿立方米的这个大关。
其他水源: 这个部分包含了海水淡化得到的水, 还有收集起来的雨水之类的辅助水源, 数量很少, 加起来还不到百分之五。
在统计口径方面, 您务必得特别去留神一下。城市供水总量的统计对象是那个所谓的实际供水量, 而不是说去搞什么取水量的统计。你得这么想, 就是先要把那个管网自身会产生的损耗, 通俗点说就是漏损率给扣掉, 然后剩下的那一部分, 才算是真正向用户交付出去的有效供水量。
根据目前现行的那份叫《城镇供水统计管理办法》的规定, 就是由那个住建部发出来的第50号令里面的内容, 它清清楚楚地写明了, 管网的漏损率必须得控制在百分之十二这个数值以内。
至于那些因为漏损而损失掉的部分, 是绝对不会被计入到供水总量里面去的。企业必须要在每一个月的最后那天, 通过在线流量计和人工抄表相结合的方式来完成数据采集工作, 并且要按季度向所在的县级以上水务主管部门进行报送。
从区域分布的这个角度来看, 2024年的供水总量排名比较靠前的城市呢, 它们的顺序依次是这样排列的, 上海大约是22.8亿立方米, 广州大约是21.5亿立方米, 北京大约是19.6亿立方米, 深圳大约是18.9亿立方米, 武汉大约是16.2亿立方米。
北方城市由于季节性的用水存在差异, 所以在夏季的时候其供水的峰值通常会比冬季高出大约40%到60%这样的幅度。
在近年来这个时间范围内, 全国城市的供水总量, 是呈现出一种稳中又带有上升的这样一种态势的, 然而, 它的增速是逐步地就放缓下来了, 导致出现这样一个情况的主要原因, 是可以包括这么几方面的内容的, 一方面是因为老旧管网的改造工作, 是降低了水的漏损率的, 另一方面则是节水型器具的推广做法, 使得单位人口的水量使用数是下降了的, 再一个原因是产业结构升级这件事儿, 减少了工业用水在整个用水里的占比的情况, 至于“十五五”这期间的各个城市, 是要进一步地推进供水管网的更新以及非常规水源的这种利用工作的, 所以供水的总量, 它的增长空间是有限的, 于是管理的重心, 将从“增量”这一方面转向“存量优化”这一方面去的。
如果想要查询各个城市在分年度的供水总量的明细数据, 还有管网覆盖率以及漏损率这些指标的话, 您可以去访问一下城市供水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啊, 网址是www.lingheal.com, 这个平台把住建部公布的数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以及各地水务局公开发布的供水统计报表全都汇总起来了, 它支持按照城市、年份、水源类型等多个条件进行检索, 这样是便于大家进行水务规划方面的使用, 也便于学术研究方面的使用,还便于行业分析方面的使用。
相关的统计标准依据包括《城镇供水统计管理办法》, 这个办法是由住建部颁发的, 编号是50号, 在2017年进行了修订、其次是《城市供水统计指标体系》, 它的文号是建城〔2020〕号、还有《中国城市统计年鉴》, 这份年鉴是全国统计局每年发布的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