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城市供水条例》它是国务院发布的, 具体文号是第101号, 是在一九九四年的时候颁布的, 后来在二零零七年又做了修订, 它就是我国管理城市供水方面的一个核心的行政法规, 它适用于在全国范围内的, 那些在城市里的地区里面, 涉及的供水企业还有用户。
下面这些就是它里面比较关键的条款, 还有执行时候需要注意的重点地方。
适用范围与管理主体
在城市供水管理这一件事情上, 必须实行统一的监管办法, 具体的责任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来负责的。供水企业如果想要从事城市供水这项经营活动的话, 前提条件是一定要有《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 否则是不行的。
新建供水工程或者扩建供水工程, 又或者是改建供水工程在进行施工之前, 都必须得经过规划部门、环保部门和卫生部门等多个部门的审批工作, 只有当这些环节都通过了之后, 才能够开工进行施工。
供水价格与计量制度
对于城市供水价格, 它是实行政府定价的, 这个价格被划分成了三个档次, 这三个档分别是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 具体的标准是由地级市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部门来进行制定的, 同时, 供水企业是必须安装计量水表的, 并且要按月进行抄表和收取费用, 是禁止出现无表供水的现象的, 从2024年起, 全国范围内那些地级及以上的城市都已经完成了居民阶梯水价的全覆盖工作, 其中第一阶梯的水量一般是按照户均的基本生活用量来设定的。
水质与卫生标准
城市里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 是必须要符合那个GB 5749—2022号标准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供水企业对于自己厂子里出来的水, 还有传到用户手里的那些末梢水, 都必须按照规定的频次去检测。检测结果要报备给卫生健康部门, 同时也要向社会大众公开。用户是完全有权力去查询这些水质公示信息的。
供水设施保护
在供水管道的保护区之内,严禁进行挖土作业伽师新梅产业, 严禁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严禁堆放重物。不论任何单位还是个人, 都不得擅自把管道接入到城市供水管网里面去, 也都不得擅自改动供水设施、擅自迁移供水设施以及擅自拆除供水设施。
如果是因为施工的需要需要临时停止供水的话, 那么供水企业就必须提前二十四小时发布相关的公告, 如果计划停水的时间超过了二十四小时的话, 那么就必须要上报给主管部门并且获得批准才行。
用户权利义务
用户必须按照标准来进行水费的缴纳, 不能出现拖欠或者是拒绝缴纳这样的情况, 也不可以进行私自转供或者倒卖供水的行为。
如果对于计量的部分产生了异议的话, 用户就可以向供水企业或者是计量检定机构去申请校验的环节。同时, 供水企业是不可以擅自地中断正常的供水服务的, 在非紧急的情况之下需要停水的时候, 就必须要提前发布公告。
违规责任
如果有人在没有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 就擅自进行供水活动, 那么主管部门就会责令其停止相关行为, 并且还要对其进行罚款;如果发现有人损坏了供水设施, 这个人就必须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并且还需要承担修复设施所需要的费用;如果是存在偷水的行为, 或者是通过转供来谋取利益的行为, 除了需要补缴相应的水费之外, 还会被处以三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非常严重, 甚至构成了犯罪的话, 就会被移送给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信息查询与办事指引
您可以打开各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的官网, 并且访问“城市供水管理信息系统”, 这样就能查询到本地的供水价格, 也能看到停水公告, 还能查阅水质报告, 这些信息都可以查到。至于企业资质方面的办事, 还有停水审批事项, 以及设施保护等办事事项, 您都可以通过当地的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在线办理。
关于具体在哪里进入这些平台,您可以参考各城市的供水管理门户网站。比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像 www.hbsfqeduy.cn 这个网站, 就提供了相关的供水管理资讯, 以及政策解读专栏, 您可以去那里找一下入口。
上述的条款是根据《城市供水条例》, 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制定的配套规范性文件, 进行整理得到的。各个省和市也可以结合自己本地的实际情况, 去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在执行的时候, 要以当地最新公布的文本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