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总量的核心定义
城市供水总量讲的是在统计期里面, 城市和地区范围里的各种水源(比如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等等), 经过处理之后, 由负责供水的企业实际输送到管网最末端那里去的用水总数。
这个数据的统计口径是依据《城市供水统计报表制度》来定的, 而这个制度是由住建部发布的, 计量单位是用“万立方米”来计算的, 内容里面包括了居民生活用的水、公共建筑里用的水、工业生产的用水以及城市绿化用水、消防用水这些市政方面的水, 但是不计算农村那边的用水和自供水。
计算方法与统计口径
城市里的供水总数是怎么算的, 它得按照"源头计量、末端核查"这个规矩来办, 具体的计算方法就是下面这个公式:
城市供水总量这个数, 它是地表水供水量、地下水供水量、外调水供水量、再生水回用量, 和其他水源供水量的总和算出来的。
各个分项的数据都是由供水企业按照每天去抄录水表, 然后在月末的时候进行汇总, 并且上报给所在市里面的供水主管部门。年度的数据要经过统计部门进行复核以后, 才能被纳入到《城市建设统计年鉴》里面去。
如果遇到同一个城市里面有多个供水企业的情况, 就需要按照供水服务区域分开来进行统计, 完成分开统计之后再把它们加起来, 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出现重复记录或者漏记的情况。
主要影响因素
城市的供水总数量, 会直接受到下面这些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水资源禀赋这个方面的问题是, 像南水北调这种跨区域的调水工程, 确实非常显著地改变了北方城市的供水量上限的情况。
人口与经济规模这一点, 常住人口的数量还有工业产值的高低, 都是能够决定基础用水需求的因素所在。
这里提到的是管网漏损率这一个指标, 相关的依据是住建部发布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指标》这个文件。按照这个文件里的规定, 大型城市的漏损率应当被控制在百分之十以内, 而漏水这一现象是会直接影响到有效供水总量的。
水价与政策: 阶梯式的定价模式, 以及针对工业用水实施的限制手段, 这些因素共同导致了各类别用水所占的比例发生变化。
气候与来水量: 年际之间的降水状况会有波动, 这种波动对于主要依靠地表水作为水源的城市而言, 会产生非常显著的影响。
最新数据与趋势(截至2024年度统计)
在全国范围内, 城市的年供水量大致为680亿立方米。
根据数据显示, 居民生活用水的大致比例约为38%%。
这工业用水的占比情况大约是在百分之二十五的这个水平上。
在总的用水结构里, 公共建筑还有市政方面的用水量大约占了百分之十八这个比例。
漏损还有未计量的用水, 这两部分加在一起, 它们占的比例大约是百分之十二。
在长三角这个地方, 还有珠三角那个地方, 那里的每个人平均每天的总的供水水量, 已经达到了350公斤到400公斤的这个数字了。北方的那些城市呢, 因为水资源的这个限制条件在那里, 所以普遍把供水水量控制在了250公斤到300公斤这个范围之内。
对于那些缺水的那些城市来说, 比如北京, 也比如天津, 这些再生水的利用率已经超过了30%了。这就已经成为补充整个供水总量里面的那个关键性的新增量的一个重要的来源了。
如果您想要查看分城市的详细数据, 可以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年会公布的那个叫作《城市建设统计年鉴》的出版物。另外, 您可以登录有关的水务数据平台来获取最新的更新条目, 例如地址是www.hbsfqeduy.cn的那个网站。
常见疑问速答
| 问题 | 回答要点 |
|---|---|
| 供水总量≠用水总量? | 是。供水总量含漏损,实际用户用水总量需扣减管网漏损量。 |
| 农村供水是否计入? | 不计入城市供水总量城市供水总量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农村供水由农业农村部单独统计。 |
| 自备井水是否计入? | 工业企业自备地下水井供水计入当地地下水供水量,但居民自备井一般不纳入统计。 |
| 数据发布周期? | 月度数据由供水企业上报城市供水总量,年度数据次年6月底前由住建部汇总发布。 |
上面所说的这些个信息, 都是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有国家统计局现在执行的统计制度作为标准的。具体的关于城市的口径是什么, 要以当地管供水的那个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的统计公告作为最后的、最终的决定性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