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 它是由那个《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来制定的, 这个办法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发布的第17号令。这个文本是一个标准化的协议书模板。它主要是为了把政府授予方跟这个特许经营者之间各自的权利边界的义务边界给讲清楚。
本文呢是站在一个官方的这个视角。它是把这个示范文本的结构框架给完整的拆解开了。同时也是把那些核心的条款也全都拆开了分析了。而且还会去讲解在签署过程中的这些合规要点是什么。它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各个地方的供水项目的特许经营工作提供一个唯一的参照标准。
协议标准结构(七大板块)
这个示范性的文本一共设置了七个章节, 按顺序依次是:
1. 总则是为了把协议的主体都给明确下来, 同时也要把特许经营的区域给划定清楚, 还需要把供水的服务范围也给确定到位, 最后还要把适用的法规依据都给列出来。
2. 关于特许经营的期限以及相关的建设标准这两方面的内容。它规定了运营的年限一般为25年到30年。它还规定了管网建设的的质量要达到的标准。另外还提到了计量的设施必须如何配置的要求。
3. 在投资安排与资金管理方面, 需要明确初始投资的金额, 确定每年的运维资金, 说明融资的方式, 以及政府补贴触发的条件。
4. 服务标准与考核的环节是这样的, 具体做法是设定一系列量化的指标, 这些量化指标包含水质达标率, 这里的水质是必须符合关于生活饮用水卫生的国标5749标准的, 除此之外还设定管网的漏损率, 这个数值是不高于百分之十二的, 另外还有用户投诉响应时限等方面。
5. 在价格机制这个领域, 有明确的规定要求水价的调整不能太频繁, 必须遵守不超过三年才进行一次这样的周期规定。同时, 也要执行听证程序这一环节。此外,对于政府指导价以及它和水价之间的衔接规则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规定。
6. 关于风险分配与退出机制这一方面, 具体是涵盖了像不可抗力这样的因素, 还有政策发生变更的情况, 以及发生提前终止时如何进行补偿, 同时也包括了涉及国有化的条款这些内容。
7. 在争议解决与协议变更这一方面, 需要明确去选择仲裁还是去选择诉讼的路径,同时也必须对协议的补充程序作出清晰的规定。
三类高频争议条款的官方定调
如果水质检测的结果不达标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 那么在情况是连续经过两次检测都确认不合格、而且到了规定的期限也没有进行整改的时候, 拥有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的一方有权按照每一天的时间间隔来减少需要支付给对方的特许经营费用, 当这种扣减的总金额一直累计增加到相当于年度整体费用的百分之三十这个程度时, 就可以启动最终的退出机制流程。
管网的接管边界这个问题需要说清楚, 就是新建小区供水设施移交的那个节点要定明确, 被明确的地方是二次供水设备间的外墙这边, 在正式移交之前, 相关的责任是由建设单位来负责的, 在正式完成移交之后, 这些设施就纳入到特许经营者去进行统一的管理工作了。
提前终止补偿: 如果是因为非经营者过错的原因导致了合同提前终止;那么补偿金的数额应该等于剩余期限的预期收益值乘以折现系数;这里的基准折现率是参照同期的国债利率来确定的;这笔款项必须是一笔支付清楚。
签署合规要点(逐条核对)
1. 授予方必须是县级以上的水务主管部门, 或者是被依法授权的机构, 协议不能够以街道、镇级这样的单位名义来进行签署。
2. 特许经营范围的期限这一件事, 必须和项目的审批文件保持完全的一致, 而一旦需要发生变更的话, 就必须重新去完成招标或者完成竞争性谈判的这个程序。
3. 在协议里面, 必须附上《供水服务质量承诺书》以及《应急供水保障预案》, 要把它们作为不可分割的附件来对待。
4. 如果供水这事儿要跨过一个行政区域去搞的话, 那得先让在上头的那些主管单位给出一张协调方面的函件内容, 经过这道手续之后才算是能够真正开始生效的。
常见误区纠正
先把协议签了, 然后再去进行招标, 这样做不符合规定。示范文本里面明确要求了, 想要拿到特许经营权,必须得经过公开的竞争程序。
而且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 最终签署这一纸协议的主体, 必须是那个通过竞争程序被确定为唯一定点的中标者。如果有任何定向委托的动作, 那就违反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里第十二条的规定。
各地在推行落地示范文本的时候, 可以结合本地的管网实际情况, 对服务标准这一部分章节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 但是绝对不能突破总则以及风险分配这两个章节所设定的底线和要求。
完整的文本内容以及相应的填写指引, 大家可以在各个省级水务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查到, 也可以在行业公共资源参考平台进行下载, 具体地址是www.hbsfqeduy.cn的行业资料专区。建议各位在正式签署文件之前, 一定要对照着最新的版本把相关的内容一条一条地仔细核对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