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城市供水条例, 它是一个地方性的法规。专门用来规范施甸县的行政区域内。有关城镇供水的建设活动。以及经营活动。还有使用环节。和监督管理工作。它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城市的供水安全。同时也是为了维护供水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此外还能促进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
适用范围与管理体制
本条例适用于施甸县县城还有建制镇在规划覆盖范围内所进行的供水活动。县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供水这个行业的主管部门, 它负责进行供水规划的编制, 还要做水质监测以及应急调度这类工作。
县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进行审批。供水企业必须获得城市供水资质证书之后, 才能够去从事经营业务, 实行的是统一运营以及分片管理这样的模式。
供水水质与安全保障
供水企业出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也就是那个GB 5749的规定。他们每个月至少要进行一次全项检测。检测结果需要报送给县里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去备案。同时, 还要向社会进行公布。供水管网末梢水的情况也是要看重的。
每季度里面抽检的次数, 绝对不可以少于两次。一旦发现水质是不合格的。必须马上就要停止供水这件事。并且要把应急预案马上启动起来进行应对。等抢修工作恢复之后。一定要经过检测判定为合格了。才可以重新恢复供应水源。
用户权利与义务
用水户是按照法律规定来享有安全供水、合格供水和连续供水的权利的,如果对供水质量有意见, 或者对水价收费有疑问, 是可以向县级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的, 主管部门是必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给出答复的, 用户是要按期缴纳水费的, 是不能擅自去改动供水设施的, 也不能擅自去迁移那些供水设施的, 不能在管道上直接装泵来取水的, 也是不能擅自接入那些非指定的用水点的。
供水价格与收费管理
供水价格是被实行了政府定价的, 并且是按照居民生活用水以及非居民用水还有特种行业用水来进行分类计价的, 至于具体的收费标准嘛, 都是由县发改局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来制定的, 并且也是由他们进行公告的, 对于供水企业来说是不可以去在政府定价的基础之上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的, 也是不可以采用停水或者是减水等等这些方式去催缴水费的。
法律责任与处罚
如果那些主体在尚未依法获取相应资质的情况下就从事了供水经营活动, 相关管理部门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并且会对它们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要是水质方面没有达到规定的标准, 进而使得用户有人身或财产方面的损失发生时, 那么承担责任的主体就是提供供水的企业, 它们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赔偿。另外, 对于那些存在盗用供水行为的用户来说, 除了要把所欠缴的水费给追缴上来之外, 还会面临处以水费三倍以下罚款的处罚结果。
实施与监督
该条例自公布这一天开始施行, 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会发布供水行业运行报告, 以此接受人大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供水企业每年都要开展管网漏损检测工作, 城市管网的漏损率必须控制在百分之十二以内, 相关法规条文及解读大家可以查阅施甸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亦可以访问 www.ldrk.org.cn 获取供水政策文件下载及投诉渠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