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是2024年已经修订完毕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这个方法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 还有等六家单位, 联合发布的。在这种情况下, 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 就是政府那边实施项目的机构, 跟拿到了特许经营权的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签好的文件。
这份文件非常关键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 它的作用是明确规定在供水项目从开始到结束的全部时间里,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各自是什么, 它是核心的法律层面依据。
它根本就不是那种只是走个过场、拿来应付一下的什么行政审批文件, 而是一个有着非常清楚明白的约束力的商业合同, 只要双方一签上名字, 这个效力就立马产生了, 不管哪一方如果违约了, 都得去承担那个相对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协议必须载明的核心条款
这份协议至少应该把以下这些要点都说得清清楚楚。首先是特许经营的期限是多长, 如果是供水类的项目的话, 一般情况不要超过三十年这么久了。再就是说说供水服务是在哪些地方进行, 覆盖的人口规模大概有多少。
还得规定好供水的品质和水量的标准是多少, 这里头必须得严格地符合国家制定的那个GB 5749号《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然后要说清楚投资一共要花多少钱, 建设的进度安排是怎样的, 资金是怎么筹措来的。
还要弄明白供水价格是怎么形成的, 调价的时候用的是什么公式, 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才会触发价格的调整。运营和维护的标准技术要是怎样的, 年度考核的具体指标又是什么这些都得提上。政府那边会不会给可行性缺口的补助或者承诺保底的水量也属于内容之一。
最后还包括了关于保险的事情, 担保的安排以及风险是如何分担的这些方面的问题。如果缺失掉那任何的一项核心条款的情况发生的话, 那么该协议就一定会存在重大的法律漏洞这个问题的。
法定签订流程
必须要把签订合同的过程给严格遵守住, 具体的步骤是这样的, 先是政府那边负责实施的机构会去发布这个项目的公告, 接着是那些可能想参与经营的潜在经营者要提交自己的申请材料, 然后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 主要看他们提交的技术方案怎么样, 财务测算靠不靠谱, 还有他们的运营能力行不行, 等到评审的结果出来了之后, 要进行公示, 而且这个公示的时间不能少于7个工作日, 接下来双方要去协商一下具体的条款内容, 一切谈妥之后正式签订协议, 最后还要报给同级的发展改革部门以及供水主管部门去备案, 整个过程都要接受审计还有纪检监察的监督, 在任何环节都绝对不允许暗箱操作。
双方核心权利义务
那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人, 必须照着合同里定的那个标准, 一直不停地供水, 而且这水还得供应得稳定, 绝对不能自己随便把这业务转手给别人干, 或者再分出去包给其他人去干;还要把钱拿出来, 把供水管网的新建设工作做完, 把那些旧了需要改造的管网更新工作也全部完成, 所有的投资费用都得由他来承担;必须要搞一套能在网路上实时监测水质的系统,还要把这个系统跟政府那边的监管平台连起来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 时刻把数据传过去给他们看;最后, 还必须具备能应急供水的备用水源能力, 而且这点能力撑的时间长度, 不能少于96个小时。
政府实施机构必须这样做, 要按照协议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还要提供必要的用地支持, 也要提供必要的设施支持, 要依法履行价格监管的职责, 要依法履行服务质量监督的职责, 在特许经营权人严重违约的时候, 要按照约定启动考核整改的程序或者退出程序, 要确保公共利益不会受到损害。
退出与终止机制
协议的终止操作或者是提前退出的操作, 必须得要触发那些法定的条件或者约定的条件才对。比方说第一种情形就是特许经营的期限已经到了头了。再看第二种情形, 就是那个拥有特许经营权的人, 在经过催促之后还是没去改正那种严重的违约行为。
接着看第三种情形,那就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这个项目从客观层面上来讲已经没法再继续搞下去了。最后一种情形是政府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要提前把这个收回去了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不过这个情况底下呢, 必须要按照法律的规定给予合理的补偿。
等终止了以后, 那个拥有特许经营权的人就必须在约定好的过渡期内把管网设施这些东西、用户的档案资料还有那些还没建完的工程都给完整地移交出去。这么做的原因就是要确保供水服务不出现哪怕一瞬间的中断。
实务风险提示
建议在正式签署之前, 安排专业的法律团队拿来最新的《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去逐条仔细地审核一下协议内容, 重点要核查关于价格调整的公式是不是真的具有可操作性, 界定不可抗力的条款究竟有没有表述得足够清晰, 以及解决争议的机制是否能够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
至于相关的法规原文和协议的参考范本, 大家可以通过访问www.hbsfqeduy.cn这个网站的供水行业合规资料库来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