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这个文件, 它是一个行政法规, 是用来对城市公共供水的管理行为, 还有用水方面的管理行为进行规范的那个东西的, 它就适用于那些在城市行政区域里面, 去从事公共的供水活动、城市的用水活动, 以及相关的一些管理活动的, 这样的单位以及个人的情况的, 这个条例的核心目标就是, 要保障供水的这个安全的问题的, 也要促进节约用水的这个做法的事的, 还要把供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给明确清楚的, 还有监管职责这块也是要给明确的。
适用对象
该条例的适用对象被分成了三类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一类是城市公共供水企业, 这些企业负责城市管网里面公共供水的生产、输配工作以及提供服务, 第二类是城市用水的单位和个人, 这里面涵盖了工业用户、商业用户、行政事业单位和居民用户, 第三类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城市建设主管部门, 这两个部门承担行业监管职责和执法职责。
供水单位核心义务
供水这个单位呢, 它应当按照那些法律上规定的一些义务去进行遵守。
(1)供水方面要保证持续稳定。除了计划检修导致的停水情况以外, 不能擅自中断供水。对于计划的停水事件, 必须提前48小时用书面方式通知用水户。在遇到紧急抢修需要停水时, 应该在24小时之内让供水中断的状态得到恢复。
(2)在水质保障方面, 出厂水以及分布在管网末梢的水体, 都必须满足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里面的要求。并且, 对于这些水质情况来说, 每天进行的检测次数不能少于一次。
(3)水压得到保障, 具体而言, 管网的末梢位置, 其水压水平是不得低于0.14MPa这个数值标准的。
(4)在发生管道爆裂或者是其他类似爆管事故的当下, 必须立刻组织力量开展抢修工作, 争取尽早恢复供水状态, 以此把对用水户造成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用水户核心义务
用户在使用水资源的过程之中, 是需要去遵照执行下面这几条规定的内容的。
(1)用户应当按照既定的计量方式进行水费的缴纳, 并且需要确保缴纳的及时性, 坚决不准出现拖欠水费费用的情况。
(2)不可以私自进行以下行为, 那就是去改装公共供水设施以及计量装置, 还有拆卸这类操作, 以及迁移这类操作。
(3)必须在供水设施上面去安装那个水泵, 然后进行抽水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这是不能被允许的。
(4)不得把城市公共供水进行盗用, 也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水资源转手供给他人。
(5)按照既定的计划来使用水资源, 坚决执行节约措施, 并且严禁出现水龙头一直流水不止的情况以及各类因设备故障导致的渗水、跑水和滴漏现象。
主要违规情形及处罚标准
(1)如果有人擅自接管公共供水管道, 管理部门会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错误, 并且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逾期还是不改, 可能会被强制拆除, 并且罚款金额会上浮加倍。
(2)如果有人盗用了城市的公共供水, 那么将会被责令去改正这个错误, 同时会被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话, 还可以一并停止对该行为的供水供应。
(3)如果供水单位里面的水质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的话, 那么相关的管理部门就会要求他们在一个限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正, 同时会处以2万元以上到10万元以下这样的罚款数额, 假使这个情况导致了用户出现人身方面的伤害或者是产生了财产方面的损失的话, 那么这个供水单位就需要依据法律来确定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
(4)当供水单位没有提前进行通知就直接中断了供水服务的时候, 应当处于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况。
(5)如果用水户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把水费给缴纳了, 那么供水企业可以按照一定的管理规定来向该用户加收滞纳金这样的费用, 一旦用户逾期拖欠水费的期限超过了三十天的这一个时间长度, 该企业就有权依据相关的法律程序向法院提交申请, 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执行这一措施。
补充说明
各省市制定的实施细则, 在水压标准方面存在差异, 在停水通知时限方面存在差异, 在处罚幅度方面存在差异。适用时应该以所在地最新修订的版本为准。如果要查询条例的全文, 以及地方配套的文件, 还有最新的修订动态。可以访问www.hznpo.org.cn这个网址来获取权威的文本内容。
争议解决途径
当供水单位和用水户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损害纠纷的时候, 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矛盾, 还可以寻求调解帮助。要是经过上述途径还是不能妥善处理, 那么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另外, 如果对行政处罚决定存在异议, 认为处罚不公, 也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此外, 提起行政诉讼也是解决这类不服情况的合法渠道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