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 它是四川省用来规范城市供水, 还有用水管理, 同时保障供水安全的那个核心地方性法规。它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包括建制镇在内的各个城市的供水与用水活动。本条规定明确了供水主管部门、供水企业、以及用水户这第三方的权责边界。所以说呢, 它是供水行业进行执法和日常管理的法定依据。
适用范围与基本制度
这个条例管的是四川省行政区域内, 城里还有建制镇的供水用水的事情。城市里头的供水, 得遵循统一经营还有有偿使用的原则。管这事儿的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里的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他们主管自己这块儿的地方里的城市供水工作。
要是搞新建、改建、还有扩建的供水工程, 那必须得要纳入到城市的总体规划里, 设计施工验收这些环节呢, 都得要同步进行才行。
供水企业核心权责
供水企业是必须持有城市供水许可证, 才允许进行供水业务的开展, 同时需要去承担并且履行以下的这些法律规定的义务:
一定要保证连续不断的供水, 并且供水的水质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这一规定, 同时还要进行定期的检测工作, 并及时地公布水质情况。
要保证在那个负责的服务区域内部, 供水时候的水压情况能够一直保持在规定的这个范围之内。如果是因为需要进行检修工作, 或者发生了突发事件, 所以需要临时地停止供水的话, 应该提前24个小时来通知所有的用户, 但是如果属于紧急抢修的那种特殊情况, 就除外不按照这个规定执行了。
需要建立起供水设施巡查与维护制度这一件事情, 以此来保障管网安全运行。
水是按照规定由政府来制定价格的标准进行收取的, 是绝对不允许自己随意增加原本没有的那些收费项目的。
用水户主要义务
用水户应当去按照那个规定好的计量标准, 把水费给缴纳了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自己不能随便去改装供水设施, 也不能拆除或者是损坏这些供水设施的, 是不允许盗用城市供水的, 也不允许把城市供水给转供给别人喝的。
然后, 像工业、商业还有特种行业, 这些领域的水, 是去执行那些相应的价格的标准的。如果说是逾期了才缴纳水费, 那么这个供水企业是可以按照规定好的方式来加收违约金的。
水质监管与设施保护
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水质监督的这项制度, 要对那些供水的企业生产的出厂水, 还有管网最末端的这种水管子里的水进行定期的抽样检查与监测。
任何的一个单位和个人, 都不可以在那个供水设施所规定的保护区域内部去倾倒那些废弃的东西, 也不可以排放有毒的或者是有危害的化学药剂, 也不可以做那种会伤害到整个供水安全的活动的事情。
如果有人对供水的设施造成了损坏的话, 那么这个人就必须要把那个设施恢复到以前的原样, 或者是进行赔偿来处理那个损失的问题情况。
法律责任与处罚
那些违反了本条例的人, 会面临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的情况, 并且还会根据具体情况受到警告以及罚款的处罚, 如果发现这些行为构成了犯罪的话, 就会依照法律被移送到司法机关去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 以下是主要涉及到的处罚情形:
如果没有取得供水许可证, 就擅自从事供水活动的, 会被责令停止违法的供水行为, 并且要将因此获得的所有违法所得没收起来, 除此之外, 还可能被处以罚款。
供水企业要是没有保证水质达标, 或者也是擅自停止了供水, 那么就会责令其在限期内改正, 并且还会被罚处以罚款。
如果用户盗用了城市供水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就应当被追缴相关的水费费用, 并且可能会面临罚款, 这个罚款的数额是水费的一定倍数。
如果那些损坏了供水设施的人不愿意进行赔偿的话, 有关部门就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的手段来进行处理。
附则要点
本条例是由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具体的实施办法, 是要由省级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来另行制定的, 各设区的市和州, 是可以依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的, 并且需要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本条例在公布的那一天起就开始执行, 之前那些规定要是和本条例对不上号的话, 就得按照本条例来办。至于供水管理方面需要怎么去执法、怎么去操作的具体事儿, 得看四川省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最新搞出来的那些文件规矩是什么样, 就以它们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