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条例》的文号是国务院令第158号, 它是在1994年发布并且经过2007年修订的。这个条例是国家层面用来规范城市供水管理的一个基本行政法规。因为它是国家层面的规定, 所以各地方会根据它的要求来制定自己的《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这些地方制定的办法属于执行层面的具体规范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是对上级法规的补充。本文的研究是基于当前仍然有效的法规文本进行的。文章的目的是梳理出城市供水管理办法里的那些核心规定。这样做的结果是给供水企业提供参考, 也给用水单位提供对照, 同时也供有关部门参照着去执行。
适用范围
这一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它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域里面那些已经建好的或者正在建设当中的公共供水工程, 还有这些工程的延长部分。
说到所谓的公共供水, 它是那个由国家出钱投资, 或者是募集来的资金, 或者是经过授权去经营的这样一个自来水供应系统, 它的目的是面向城市里面的居民以及各个企事业单位来提供自来水的。对于农村集镇地区的供水呢, 还有那些自己建造并且自己管理的小规模的供水设施, 这些都是不纳入到本办法管辖的范围之内的。
供水企业管理要求
1. 对于从事城市公共供水经营活动的企业来说, 必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 如果没有取得资质, 就不得从事供水业务。
2. 在供水质量这个方面, 供水企业是必须要保证能够持续地去进行供水的, 水质应当要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出厂水以及管网末梢水均都需要定期进行检测, 并且要把检测结果公示出来。
3. 关于水压的标准有规定, 就是管网里最末梢地方的水压不能低于0.14MPa, 但是在一些特殊的区域里, 可以另外进行约定。
4. 在设施维护这个方面, 企业是必须要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的维护制度的, 要确保管网的完好率以及设备的运转率达到标准的要求, 是不可以没有理由就去中断供水的, 如果确实是需要临时停水的话, 那么就必须提前二十四小时向社会上的用户进行公告。
用水管理
1. 关于用水登记的说明是这样的。用户要去办理那个用水的手续。然后这个事儿要经过供水企业的检验。要是检验合格了。那就给用户装上表并且供上水。在这个期间。用户是绝对不能擅自地改变那个用水的性质的。
2. 计量管理:供水企业应按规定安装计量水表,定期校验;因水表故障产生误差的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大城群众说事,按校验结果结算。
3.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做出擅自接用他人供水设施的行为, 也不许私自接管管道, 更不允许损坏计量装置或者进行违规的转供水操作。
法律责任
如果有人在没拿到资质的时候, 就擅自开始给大伙儿供水, 那么, 这时候, 县级以上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就会责令他们停止那些不对的行为, 并且, 会没收掉他们已经到手的非法收入, 同时, 还会对这些人处以罚款。
如果供水企业提供的饮用水质量或者水压没有办法合格达到的话, 那么有关的管理部门就会要求它们在一个限定的时间内去把事情改好。如果这种行为导致了用户方面有经济损失的话, 那么就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去承担起赔偿的责任。
用户如果有违规使用水的情况, 那么供水企业就拥有权利, 这种权利是按照事先签订的合同来继续追缴应该缴纳的水费, 并且还要额外加收一定的违约金, 当出现情节严重的现象时, 就必须进行报告动作, 向相关的主管部门提出请求, 由主管部门来进行处罚。
执行提示
各个省、各个市, 还有像北京这种地方, 上海也算, 广州也算, 它们都在国务院的那些条例的基础上, 自己动手制定了专门针对本地供水的管理条例或者是具体的办事办法, 这样一来呢, 对于该怎么收费用这一件事, 还有怎么处理二次供水的那一套管理办法, 包括遇到紧急情况时怎么提供水供应这些事, 都有了更加仔细、更加具体的规定和说法。
那么作为企业也好, 作为个人也罢, 只要是你想要按照规矩去做事, 那你就应该以你所在的那个地方的最新发布的这些办法的正式文本为准绳去执行, 同时你也得去盯着当地那个自来水主管部门或者是水务局的官方网站, 看看他们有没有贴出一些修订的公告出来, 也要时刻留意那些已经发生的执法案例都有哪些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