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市供水条例》这个规定, 是由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搞出来的呢, 然后还得经过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才算是批准了, 所以它是用来管好青岛城市里供水的活的基本规矩。
这个条例管到的地方是青岛这个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关方面的事, 它把城市供水还有和供水搭边的活动都涵盖进去了, 具体来说就包括了怎么规划供水、怎么建设供水设施、怎么运营供水服务、怎么给用户用水进行管理、保护那些供水设施还有怎么监督管理这几个环节。
核心目标是为了保障城市供水安全, 同时确保水质能够达到标准, 通过规范供用水方面的秩序来维护供用水双方所享有的合法利益和权益。
供水单位与水质管理
条例确立, 城市供水, 实行政府主导、企业经营的管理模式。供水单位须要依法取得城市供水许可证之后, 方可从事城市供水经营活动。供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也就是GB 5749这回事。供水单位必须建立, 从水源一直到用户末梢的, 全流程的水质检测制度。
这个检测频次和结果公布要求, 要按主管部门的规定来执行。供水水压这一情况, 应该要能够去满足那一个管网服务区域里面, 用户在正常用水时候的那个需求程度, 若是因为工程施工或者是设备检修, 这些原因导致需要停水的时候, 那么就必须要提前通知到所有的用户群体, 并且还需要去公告一下具体的恢复供水时间。
供用水双方权利义务
供水方主要义务包括: 要连续、稳定地向用户进行供水;必须要保障供水的水质和供水的水压符合相关的标准;要制定供水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及抗旱应急供水预案;在计划检修停水时按照规定时限公告用户;对供水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要保证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
作为用水方需要承担的主要义务, 其中就包含了要按照规定好的用途以及计量方式来使用水资源;同时也必须按期并且足额定额地将水费缴纳到位;是不允许擅自地改动、迁移或者是拆除那些城市供水的设施的;同样也不得将自己所建的设施与市政供水管网擅自地连接在一起;此外,还严禁转供水或是擅自地去变更用水的性质。
供水价格与设施保护
城市供水价格是由政府来实行定价制度的。具体的价格标准是什么情况下大城群众说事, 就是由市里的物价部门也就是发展改革主管部门, 和市供水主管部门一起商量着办。这两部分人是依据法定的程序进行核定的。核定好了之后还需要公布。供水单位是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擅自去改变这些价格的。还有, 在供水设施保护的这个范围之内。
这里是严格禁止建设那些会对供水设施安全造成危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这里也是严格禁止去做任何会危及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的。因为要搞工程建设, 所以需要把供水设施给拆掉、改一改或者移个地方, 这时候建设单位得提前去找供水单位商量, 该花的费用自己掏, 还得把防护措施做好。
法律责任
要是有人违反了本条例里边的规定, 自己擅自去改动供水设施,或者迁移、拆除这些东西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 再或者是把自己建的水设施和市政管道连到一块儿, 那供水主管部门就会责令他, 在规定时间内把事儿给改了,并且恢复原来的样子。此外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 还可以对他处以罚款。
如果因为这样导致了供水设施损坏, 或者供水中断的情况发生, 那就得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另外, 假如供水单位没有按照标准来保证水质的合格, 或者没有按照规定去向用户公告停水这些事情, 最后造成了用户的损失。那么这时候, 主管部门就不得不责令其改正, 并且要依法进行处理。
如果构成了犯罪的话, 那么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去追究相关的刑事方面的责任。
施行与监督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青岛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工作, 要对供水单位的运营情况实施定期的检查行动, 并且要受理来自用户的投诉和举报行为, 还要定期地向市政府报告供水管理的整体工作情况方面, 如果此前本市所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条例的内容存在不一致的地方, 那么就需要以本条例的规定为准。
(依据: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之《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