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供水条例它是用来规范全山东省市里面, 再加上县城那边, 关于供水的规划、建设、经营、用水这些方面, 还有水质管理工作的一个核心的地方性的法规条文儿, 这个条例是由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 而且公布实施下来了, 按照下面所说, 根据条例里面的章节顺序, 来把各项主要的规定梳理清楚。
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条例适用于本省的城市, 这里面包括县城所在的区域, 所管辖的范围内进行的供水建设和管理工作。在城市供水的方面, 采取了由政府来进行管理、统一进行规划、执行严格的标准、提供安全服务的方针,鼓励大家去使用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新设备大城群众说事, 以此来提高供水的整体质量和效率。
县级以上级别的人民政府应该把城市供水这个事业纳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计划里, 去保障用于建设供水基础设施所需的资金投入。
供水规划与建设
城市供水专业的规划工作, 应该是由那县以上的行政区域里负责水的部门, 联合起那个管住房建设城乡建设的部门一起动手来编制的, 然后把它报给同级的那级政府, 等政府批准之后, 这个规划才能开始实行。
如果是新建的项目, 或者是对原有的项目进行改变, 又或者是增加扩建项目的话, 如果这些项目需要用到水, 那负责建设的单位就得跑去跟那些搞供水的企业去提出申请的, 这时候供水企业呢, 就得合理地、配合地把这事儿给安排下来, 提供配套的供水条件。
像那些供水设施, 在建设完工以后, 必须得经过验收的过程, 并且验收的结果是合格的, 这样的设施才能够正式地投入进去进行运作, 不管是哪一个人也好, 不管是一个集体单位也罢, 都是没有权利自己去擅自地把这些供水的设施给挪位置的, 或是把它拆掉的。
供水经营与企业管理
对于城市供水企业来说, 它们必须先去获取那个供水经营许可, 只有拿到了这个证照, 才可以从事后面的经营活动, 而在收费这块儿, 是实行那种统一定价、统一收费的制度。
这些供水企业得保证水能够连续稳定地供应出来, 而且供给的水质, 必须符合国家里面关于饮用水卫生的标准。
如果是因为要施工, 或者是设备出现了一些故障啊之类的情况, 需要临时把水停掉, 那么就应当预先提前24小时去通知到用户们;但如果是遇到紧急抢修这种状况, 那么就可以先把水停了, 然后再去向相关方面报告。
另外, 供水企业还有一项任务, 就是要每年向社会大众去公布那些关于供水成本的情况、供水价格的标准, 还有服务水平的标准等等, 以此来接受来自公众的监督。
用水管理与用户义务
用户需要按照规定来使用水资源, 还要按时以及足额地缴纳水费, 并且要保护好供水设施。禁止擅自去接用他人的供水设施, 禁止擅自增加容量, 禁止改变用途,禁止转供用水等行为。计划用水、以及定额管理适用于工业、特种行业及高耗水项目山东省城市供水条例, 超出定额部分实行累进加价水价。
水质保障与检测
供水企业必须要按照相关规定去配备那些用来检测水质的设施, 同时还要定期地进行检测并且把有关水质的信息给公开出来。卫生行政部门需要对供水单位实行那种卫生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只有当取得了卫生许可证的之后才算是获得了供水的资格从而进行供水这一活动。
一旦发现出现了水质事故的情况, 那么供水企业的这一方就应当立即地去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并且同时要采取一系列的应急处理措施来应对事态, 绝对不可以选择隐瞒相关事实的行为。
法律责任与处罚
只要是没有拿到供水经营许可证就自己搞供水的这个情况, 就会让人责令去停止这种行为, 同时没收掉那个赚到的所有好处费, 并且还要罚一笔钱出来才行。
如果是因为擅自迁移或者拆除供水设施而造成了损失的话, 那么是需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 同时还会受到行政处罚。
如果供水企业没有保障连续供水, 或者水质不符合标准, 而且没有及时处理这种情况的话, 主管部门是会责令改正的,并且会进行罚款。
对于用户窃水、擅自接用、不按时缴费等行为山东省城市供水条例, 供水企业有权追缴水费并处欠缴金额三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施行与衔接
这个条例是从它公布的那一天开始就生效了, 原来那些和这个条例内容不一样、相冲突的规定, 也在同一个时间全都作废不用了。各个城市和县份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 按照这个条例的要求, 去制定出具体的操作办法来。
本条的内容梳理是依据山东省城市供水条例的公开文本进行的, 具体的条文细节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官方公布的版本作为标准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