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怎么定?停水找谁赔?《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一次给你讲透

《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是建设部在1994年发布的第54号令, 并且它还在2007年进行过一次修订, 这部法规是我们国家城镇供水领域里最基础的行政法规规定, 它为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供水活动明确设定了必须遵守的规则底线。

该办法主要回答了四个非常核心的实际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谁拥有供水的权利, 第二个问题是水质必须达到什么样的标准才能合格, 第三个问题是水价应该由哪个部门或者机构来制定, 第四个问题是如果出现相关的法律问题或事故, 应该由谁来承担赔偿的责任, 所有关于城市供水方面的活动都必须以这份文件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 任何地方的规章条例都不允许与它的内容发生抵触的情况。

一、主管单位与经营资质

县级以上地方的人民政府里面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他们是主管这个行政区范围内部份的城市供水工作的, 具体的职责包括负责去制定供水的计划、发放那些资质证书以及监督供水服务的情况, 城镇里面经营供水的企业, 它们必须是要持有了供水方面的资质证书以后才开始经营的, 如果没有任何证件就开始进行供水的话, 那就算是一种违法的情况存在, 用户在使用水的时候, 他们是有权利向当地的相关的行政部门也就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去查询那个企业的资质证书信息、服务里的承诺内容还有投诉渠道相关信息的。

二、规划、建设与水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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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水工程必须被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里面去, 当新建、扩建或是改建项目导致用水量增加了的时候, 建设主管部门应该组织供水企业一起现场开会商量事情, 要把供水方案明确好,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是严禁建设那些会造成污染的项目的, 任何单位或者是个人都不得自己擅自来建设自用的供水设施, 如果真的需要建设的, 必须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三、水质标准与连续供水保障

供水企业必须严格地, 去执行那个《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也就是GB 5749这个东西。要按照季度来, 向用户公布水质检测的结果。这样做就是为了接受社会的监督啊。至于二次供水设施这一块, 它同样也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它的产权单位或者是管理单位, 是要承担这个维护保养的责任的。

城市的管网必须一直保持连续的供水状态, 当因为进行施工或者是维修工作而需要临时停止供水的的时候, 应当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把通知发给用水的住户或者单位, 如果遇到紧急事故需要先停止供水的, 那么必须在2小时之内发出相关的通知, 并且要尽快地进行抢修以便恢复供水。

四、水价制定与用户权益保护

城市里面的供水价格要由政府直接定下来,这个事情主要是遵循“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公平负担”这样的原则, 而且鼓励大家实行阶梯式的水价制度。要是想把价格调高或者调低, 在调价之前必须先去进行成本的审查监督, 还要举行价格的听证会, 最后的结果都要向社会上的人公示出来。

要是用户对水费计量出来的结果有不一样的看法或意见, 供水的企业就应该在7天这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现场的核查工作, 并且用书面文字的形式给用户答复。要是用户对那个答复还不满意的话, 可以去找价格的主管部门申请重新审核复核。

五、违规处罚与损害赔偿

那些擅自取水、逾期不缴水费、擅自接入城市管网以及损坏供水设施的行为, 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且处以罚款, 要是造成设施损坏或者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 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情节严重且构成犯罪的, 会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还有供水企业未按服务标准执行或擅自停止供水的, 同样面临行政处罚。

六、本地细则查询与政策获取

各个省和市里面肯定都会弄出配套的实施细则出来的。具体的处罚标准、停水的程序, 还有水价调整的具体办法怎么样, 这些都必须要以当地住房建设部门发布的那些文件为准。

你如果要去了解更细粒度的政策解读, 还有办事指南方面的内容以及那些高频的问题是怎么解答的, 那你都可以去访问一下那个网址: www.hbsfqeduy.cn。通过这个途径, 你就能获取到最新的消息了, 这样就能保证信息来源是权威的, 而且也是及时的时候内容的。

这一套办法呢, 它把从保护水源、建造管网一直到最后收水费这些步骤全都给包揽了。在城里头供水闹纠纷的时候, 大家伙儿引用规则都是拿它当首要依据的。要是碰上了具体的事儿, 建议你先去翻翻看这个办法的本子, 再对照一下本地弄的那个实施细则里头的对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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