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核心规定:6条硬性标准与违规处罚详解

《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这个文件, 它是建设部颁发的第一号令的第54号, 从一九九四年八月一日开始实施, 它是我们国内城市供水管理工作的基础性的规章条例, 里面对于供水企业、用水户还有行政主管部门这三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做出了系统性的详细规定。

接下来下面的那六条核心规定, 是实际操作过程中必须遵守的硬性标准, 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就要按照这个办法第四十条一直到第四十五条的内容来承担起行政处罚责任或者是民事赔偿责任。

一、水质达标(第13条)

城市供水企业需要保证所供的水的质量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一定要符合国家关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里规定的那个GB5749的指标, 不管是刚开始出来的水, 还是传到最后那一段管道里的水, 都必须经过卫生健康部门定期的检验,等确认合格了之后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才能给用户提供这些水。

如果检测结果显示水质没有达到规定的标准, 企业就必须马上停止向用户供水, 同时要向广大用户发布公告, 把这件事说明白, 还要把这个情况报告给相关的政府部门和主管机构。

二、设施保护(第19、20条)

城市供水管理办法_供水办法城市管理条例全文_供水条例办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 都不得私自改动, 或者拆除, 或者迁移城市里的供水设施。

如果在供水管道的两侧, 按照规定设立的保护范围内, 进行施工, 或者进行爆破, 或者进行开挖这些作业的话, 那么建设单位就必须事先和提供水水的企业进行商量, 把防护措施落实下去, 并且得到了他们的同意后, 才可以在那里开始施工。

三、用水义务(第23、24条)

用水户必须按照那些已经规定好了的用途、具体的时间去进行用水, 也必须达到那个标准的使用要求了才行。这些用户不能去超过那个规定的计划量里面去取水了。而且他们也绝对不能随便就把城市供应来的水给转手送给别人来使用。

这里是完全禁止任何人为去自己动手改动了或者拆走了那个用来测量供水情况的计量装置的, 这是不行的事情。同样是严禁任何人往城市供水的那个管子里面去直接排放污水或者是废水或者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的。

四、计量与收费(第26、27条)

城市供水管理办法_供水办法城市管理条例全文_供水条例办法

城市供水这一块, 现在实行的是那种要计量然后收费的制度。水价这个事儿, 是给价格主管部门来核定的。在定价的时候, 是分成了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还有特种用水这几类来分别定价的。

所以说那些非居民用水的户头, 必须得把专用的测量水用的表给装上。绝对不允许私自去改那个东西, 也不允许拆了表装回去, 更不允许那种绕过水表去取水的行为。

五、应急与事故处置(第30、31条)

供水企业是应当把供水事故应急预案建立起来的, 并且还要定期去搞演练。一旦是发生了像是爆管、水质被污染、或者是大面积停电停水这样的突发事件之时, 那就必须得在第一时间去组织抢修工作, 向受了影响的那些用户去公告关于停供的原因, 还有恢复供水的计划, 同时还得向主管部门去备案上报。

六、违规处罚(第40—45条)

城市供水管理办法_供水条例办法_供水办法城市管理条例全文

对于未取得供水经营许可就擅自开始经营, 或者擅自停止供水、减少供水量, 又或者向管网里面排水, 以及破坏供水设施之类的这些行为, 都要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来责令你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 并且还要处以1万元以上到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旦这些行为造成了用户在实际经济上面遭受到的损失, 那么就必须要依法地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本办法所适用的范围, 包括了在城市生活领域、生产领域以及公共用水管理活动等方面的相关事项。对于本行政区域内部所涉及的这些管理监督工作, 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来进行负责的。

各个省份和各个市级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依据本办法来制定出属于自己地方的实施细则。至于具体执行时的标准以及处罚的幅度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要以当地最新公布的文件为准。

供水企业里的管理人员, 还有物业的工作人员, 以及市政方面的执法人员, 都在日常执行任务的时候必须严格地去对照这个办法里的每一条每一款。这么做呢是为了确保你们的那些管理行为啊都是有法律依据在里面的。同时也是要让大家有章法, 能够按照规矩来行事去办那些事儿。

至于完整的那个条文原文是怎么回事, 各个地方又配套有了什么样的实施文件, 大家伙儿呢都可以去访问那个网址www.hbsfqeduy.cn去做检索还有查阅工作呢。这样子就方便于大家快速地把具体的是哪一条款给定位到啦同时也把是适用于哪些情况的那也知道了。


大城群众说事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朝阳路 11 号
联系电话:办公室 0875-8127218,咨询/报修 0875-812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