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文件在法律层面上是这样被界定的, 它是由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出面去签订的, 也有可能由其授权的水务主管部门来进行签署, 然后呢, 与相关的供水企业达成正式的合作协议,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依法地授予对方一种资格, 让该企业能够在特定的地理范围以及规定的时间段内, 去行使一系列的权利和义务, 具体包括对城市供水设施进行资金的投入、开展建设工作, 还有日常运营管理, 并向社会公众提供符合标准的供水服务。
核心的法律依据是《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4号)以及《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 也就是说, 这个协议一旦签署之后, 就会对签约的双方都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协议核心条款
关于一份完整程度相当的城市供水领域的特许经营协议, 其内部通常都会涉及并涵盖下述这些具体的条款内容。
1. 特许经营区域与期限: 需要把供水服务所覆盖的行政区划, 或者是具体的地理范围给说清楚, 至于经营的时间长度通常是十五年往上线到三十年这个区间里浮动, 等时间到了的时候, 双方还可以坐下来谈谈是不是要继续续约这回事儿。
2. 这句话规定得是比较详细的, 就是让那个供水企业去负责水源工程、输配管网还有加压泵站这些事情的。他们不仅要管投资, 还得负责建设, 以及后面的改造工作。
同时呢, 日常的维护也是由他们来承担责任的。在这个过程里, 建设标准是必须要明确的, 至于验收指标, 这也是要写清楚的。投资与建设义务这一部分的主要内容大概就是这样一些情况。
3. 水质与水量保障标准: 出水的水质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里面的那个GB 5749这个规定。关于管网末梢的水压是多少, 还有供水中断的时长有多长, 这些具体的指标都必须在协议里面进行量化。
4. 关于水价核定与收费机制这个问题, 我们要把规则讲清楚, 规定说自来水价格必须由官方机构进行成本核算审查之后, 再经过价格听证会的讨论程序才能正式确定下来, 另外还需要约定好调整价格的周期是多久, 以及居民生活阶梯水价的执行标准是什么, 还有用户拖欠水费的时候应该怎么处理的具体办法。
5. 政府监管与绩效考核: 主管部门有权对运营安全、水质检测、用户服务、报表报送进行监督检查, 同时设定年度考核指标, 建立奖惩机制。
6.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列明双方存在违约的情形, 例如水质没有达到标准, 擅自进行转包, 或者政府方面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来拨付补贴款项等等, 并且约定关于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同时确定通过仲裁途径还是诉讼途径来解决争议时具体的管辖地点。
7. 国有资产处置与移交: 如果涉及政府原有的供水资产进行注入, 就必须把资产评估的事情说清楚, 把权属确认的过程弄明白, 还要把期限到了之后应该怎么进行移交的条件定下来。
签订流程与实操要点
一般来说, 这个签订的流程会被划分成为六个主要的步骤。
1. 政府单位会对外发布那种用来进行特许经营项目招标的公告, 或者是用来进行竞争性谈判的招标文件信息。
2. 符合条件的供水企业, 这里面包含国有水务集团, 还有社会资本方面, 需要提交投标方案, 以及谈判方案。
3. 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并且由它来最终确定谁是那个特许经营方。
4. 双方进行了协商, 确定了协议文本的内容, 并且经过了政府法律顾问的审核, 还经过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 最后完成了备案的手续。
5. 由市长或者授权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这个人员, 进行正式的签署动作。
6. 协议在政府公报上被公示, 或者是在指定的媒体上被公示之后, 它就生效了。
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是需要注意一些问题的, 只要涉及到国有供水资产注入的情况, 那么就必须完成第三方资产评估这个步骤, 并且还要履行国资监管部门的审批程序, 这是必须做到的, 另外协议文本里面还应该设置这样的条款, 就是重大变更须双方书面确认并报原审批部门, 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口头变更效力方面的争议问题。
协议期限变更与退出机制
期限届满: 供水设施(政府出资部分除外)需要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来安排是移交还是启动了续约程序, 在正式开始移交之前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必须先完成资产的清点工作以及功能检测工作, 还有要处理好用户信息的交接。
提前终止, 如果一方出现了特别严重的违约情况, 或者遇到了不可抗拒的力量, 又或者是因为公共利益需要这样才可以让协议结束得比规定的早一些, 那么对于这个补偿的问题, 就得按照这个协议里早就说好的那个资产折余值再加上合理的收益来算清楚。
协议变更: 当涉及到像调整服务范围这样事项, 或者是修改水价机制这样一些重大的问题的时候, 必须得让双方坐下来一起商量, 一直到大家达成了一致的意见之后呢, 还要正式地去签署一个书面的补充协议。
签订前必备条件与注意事项
在正式签订之前, 必须要先完成城市供水专项规划的编制、水源保障论证的开展以及现有管网现状普查等这些前期工作。协议里面必须讲清楚政府兜底的职责是什么, 这里头包括在水源中断的时候怎么安排应急供水, 还有如果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时费用要怎么分担。
我们建议主管部门每过三到五年就要开展一次的协议履行评估, 如果发现有必要的话, 就修订和补充相关的条款, 以确保这份协议能够跟城市的发展保持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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