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居民用水规定与违规处罚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以及云南省的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施甸县制定了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县域范围内的公共供水工作进行了统一规范。这些工作涵盖了规划、建设、运营和保护等方面。同时, 对用户用水行为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这个办法适用在施甸县城镇规划区里面, 它涉及城市公共供水系统还有相关的用水活动。这些工作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是供水的主管部门, 它也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此外, 供水单位必须持有相应的证件才能够经营。

一、供水规划与设施建设

把城市的供水专项规划, 放进县级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里面去, 同时呢, 要把水源保护、排水防涝这个几方面的规划, 放在一起来统筹安排进行编制。对于新建的, 或者是经过改造以及新扩建的公共供水工程, 必须得先报给供水主管部门去审批, 拿到批准了之后, 才能开始施工行动。

从事城市供水经营的单位, 是必须要取得城市供水许可证的才行, 在证书的有效期限快要结束的前三个月, 就得去申请延续这件事。居民住宅小区里的那些配套供水设施, 在竣工之后, 必须得先经过主管部门那边验收, 并且结果是合格的才行, 只有合格的才能让它们接入到主管网中去。

县城供水情况汇报_施甸县城市供水管理办法_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

对于那些验收结果不合格的项目, 它们是绝对不允许交付给用户使用的。至于这些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责任该怎么划分, 它是按照产权的归属来确定下来的, 如果是公共管网这种情况, 那就由供水单位来负责, 而用户侧那个水表后面的那些设施部分, 则是由产权人自身去负责。

二、用水管理与水费标准

用户必须拿着有效的证件来办理用水开户的相关手续。严禁私自接管、转供以及盗用公共供水的行为。水费的价格执行的是县级价格主管部门所核定的政府定价。对于居民生活用水, 实行阶梯水价制度。第一阶梯主要是保障基本的生活需求。在第二、三阶梯中, 用水量价格会逐级递增。

非居民用水以及特种行业用水是按独立价格来执行的。供水单位每月都会定期抄表并公示用量。不得以预存或捆绑等方式变相加价收费。用户如果对计量的结果存在异议的话, 那么用户是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来提出复核申请的, 而在进行复核的这个过程期间, 暂时还是按照原来的标准来进行计费的。

三、供水质量与安全保障

供水单位这个主体, 它是必须要确保出厂水以及管网末梢的水质是能够持续地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 并且它要在自己的生产工序当中做到每一天都开展常规的水质检测工作, 在每个月都要向相关的主管部门去报送那个检测报表的, 而且每年还要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去进行一次全指标的检测的, 对于涉及二次供水的建筑物来说, 产权人或者说是物业管理人员是要每半年进行清洗消毒一次的, 并且一定要留存的记录以便随时备查的。

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_县城供水情况汇报_施甸县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一旦发生了水质方面的突发事件, 供水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 也就是要在2个小时以内, 向相关的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工作, 与此同时要立刻启动应急预案来进行处理, 并且还要及时地把这一情况通知到那些受到影响的广大用户群体。

四、违规行为与处罚

依照这个办法的规定, 要是发生了下面这些行为的话, 供水方面的主管部门就要按照法律的要求进行处理了。

(一)如果你没有经过允许, 就去挖掘那些公共的供水设施, 或者把供水拆除掉、把供水设施移动开, 以及在管道的保护范围内, 往上面堆东西占压住这个管网的, 那么相关管理部门就会责令你在规定的时间限期内, 把这些东西恢复到原来的样子, 如果你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是没有进行改正的话,那么就会对你处以罚款施甸县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并且还要让你赔偿相应的损失。

(二)如果发现有人盗窃公共供水或者擅自向第三方转供水资源的话, 那么除了要乘以相应的倍率来追缴水费之外, 还要处以对应的罚款,而且要是情况严重的话施甸县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还会移送到机关进行处理。

(三)如果逾期未缴纳水费的情况出现, 那么就要按照每一天来计算加收滞纳金, 而这个滞纳金的数额是依据欠费金额规定的比例来确定的。

施甸县城市供水管理办法_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_县城供水情况汇报

(四)在设施的保护范围里面, 如果有人实施了可能会危害到供水安全的施工活动, 但是却没有先把情况告诉给主管部门看的话, 那么就要被责令停止所有作业的, 还要在规定的时间期限之内完成整改工作的。

五、监督与申诉

县里的供水主管部门会在每个年度里对相关供水单位进行综合性的考核活动, 并且把这些考核的结果向社会大众进行公开和展示。用户如果有用水方面的问题需要反映, 就可以通过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方式来进行, 也可以直接拨打供水单位的专门服务电话来反馈情况。

针对这些反映的问题, 主管部门需要在5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处理和答复。如果对于某个条款的适用有争议,或者是对作出的处罚决定感到不服气中国流动人口网, 那么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去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也可以选择提起行政诉讼。

本办法的全部内容、还有那些历次修改和补充的情况, 大家是可以通过施甸县人民政府的网站去查询、去了解的, 另外还有www.ldrk.org.cn这个网址也是可以查到的, 但是具体怎么操作、有什么细节方面的规定, 那都得以县里面负责供水主管部门现在最新发布的实施规则为准。


大城群众说事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朝阳路 11 号
联系电话:办公室 0875-8127218,咨询/报修 0875-8121542